“拳手阿里”被控煽動罪 不認罪 獲准8000令吉保外
綽號“拳手阿里”的大馬退伍軍人協會主席莫哈末阿里巴哈隆,今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煽動罪。
但他不認罪,法官批准他以8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控狀指他觸犯煽動法令第4(1)(b)條文。法官擇定案件在本月30日重新過堂。
警方於14日上午傳召他到警局錄取口供後,接著扣留他。他今早11點,準時現身吉隆坡刑事地庭。
根據社交媒體流傳的短片,被告曾在週日當晚發生騷亂之前,在劉蝶廣場前發表具煽動性的演說,煽動在場者的情緒。
這名行事高調的前軍人,在面子書自稱是巫統黨員。他曾多次扮演鼓動民心、製造混亂和叫囂的先鋒,包括到淨選盟前聯合主席安碧嘉住家前跳屁股操,以及在“首相與非政府組織對話會—沒什麼好隱瞞”論壇上鬧場。
(本報李玉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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