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已展開調查 明開會討論懲罰老師

報導:吳燕萍

(新山20日訊)“老師疑報復鞭傷學生事件”;柔州教育局主任阿米努丁說,教育局已就此事展開調查,並在來臨的週三開會討論採取適當行動,對付有關老師。

他說,有關老師目前已離開相關學校,基于教育局仍未對該老師發落,所以對方目前未在任何學校執教。

阿米努丁今早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柔州教育局日前已接獲古來再也縣教育局通報有關老師鞭傷學生一事。

鞭打學生做法錯誤

“我今午前往有關學校,向校長等相關者了解實情。”

他說,此事交由古來再也縣教育局調查,希望各造稍安勿燥。

詢及有關老師是否可能被調職,阿米努丁不願置評,僅說週三會議將討論有關老師的問題。

他認為,有關老師鞭打學生的做法是錯誤的,教育局會嚴正看待。

古來縣一名9歲三年級華小女學生于本月1日,上課時因未獲老師許可喝水,遭老師以藤鞭打手掌2下和臀部3下,造成臀部嚴重瘀血。

校長:勿辱罵老師二度傷害

柔州部分校長認為,有關老師鞭打學生的做法是錯誤的,但希望民眾不要在不知完整實情情況下,隨意辱罵有關老師,以免對老師和學生造成二度傷害。

“老師也是普通人,也會有生活壓力,希望民眾可寬容看待此事,讓教育局全權處理。”

受訪校長說,有關老師情緒失控,不排除與家庭生活面對突發狀況有關,希望民眾給該老師多一次機會,在獲得心理輔導及通過心理評估後,重返教育界服務。

陳心堅:師生都需心理輔導

在老師鞭傷學生事件曝光後,馬來西亞真愛家庭協會執行長陳心堅認為,有關老師和學生都應進行心理輔導。

他說,學生進行心理輔導的用意,是避免孩子日後會恐懼上學,而有關老師進行心理輔導,旨在解決導致老師情緒失控的心理壓力因素。

他認為,老師調職到新環境執教是不錯方式,但前提是教育部該提供老師心理輔導環節,之後讓專家評估該老師是否仍適合在教育界發展。

陳心堅認為,一般年輕老師都會對工作充滿憧憬,但在他們踏入現實職場,發現憧憬和現實有衝突後,只要一點挫折發生,就會令他們情緒失控,無法自拔,甚至還會把怒氣發洩在學生身上。

另外,他也建議校方或相關教育部門與學生家長接洽,以給家長正面訊息,讓家長了解校方有關注此事,學生方面也可獲得安慰,覺得學校有人保護。

老師鞭打學生前三思

教專:控制力度免傷人

報導:林彩欣

(吉隆坡20日訊)全國教師專業職工總會(NUTP)認為,老師在鞭打學生前應三思,勿因鞭打力度過大而對學生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傷害。

教專總秘書拿督駱燕萍說,對于柔佛古來一名三年級女童被學校男老師鞭打得滿身傷深感震驚,並認為,這名涉及鞭傷學生的老師或情緒受到影響,若有必要,需被送往進行心理輔導和評估。

詢及老師是否只能在特定情況,例如學生頑皮不聽話時鞭打學生,她指出,教育部制定了指南限制老師在特定情況下鞭打學生,且必須控制力度,確保不會因為力度過大而傷到他們。

“近年來,老師體罰學生的案例並不多,情況也有所改變,老師不會再亂鞭打學生。”

她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這么說。

駱燕萍說,根據相關規定,若學生犯錯受罰,老師需先請示校長和學校紀律委員會,過后再胥視情況作出適當的懲罰。

本月1日早上8時,一名三年級女童在古來區某間華小,因未獲得體育老師允許在班上喝水,而遭到老師鞭打手掌2下及臀部3下,令女童臀部出現嚴重瘀血,手掌也出現微腫。

事發后,該名老師已承認自己犯錯,並向校方提出辭呈,此事教育局也已接手處理。

教育部沒明文規定

禁老師上課用手機

駱燕萍指出,教育部和相關單位並沒有明文規定,禁止老師在上課時段使用手機;但基於未看到實質證據證明古來該名老師確實在上課時段使用手機,因此不便評論太多。

“老師有時候可能需接聽一些緊急電話。但最好還是在上課期間,將手機放進公事包或放在他們看得到的地方,確保授課過程不會受到影響。”

她是針對媒體報導指9歲女童的雙親於今年2月至3月期間,曾因該名老師上課不專心在滑手機,而向校方投訴一事,這麼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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