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檢測市售的30個指甲油產品,證實全數不含致癌物質,但其中12個產品沒有列明材料,不符合當局規定。
《新明日報》報導,消協(CASE)會長林謀泉今早發表文告說,協會今年3月從全島各百貨公司和鄰里零售店購買不同品牌的15個指甲油和15個指甲油去除劑產品,並檢查產品材料欄上是否有苯(benzene)或甲苯(toluene),再將產品送去化驗。
苯是一種致癌物,長期接觸可能導致白血病。甲苯則是常見的溶劑,可能被濫用為揮發劑(inhalant),導致嚴重神經受損。
根據條例,任何化妝品不可含苯,指甲產品的甲苯含量則不能超過25%。此外,在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的指導原則下,所有化妝品必須在產品包裝上以英文清楚列出所有使用的材料。
化驗結果顯示,30個產品都不含苯或過量的甲苯,但10個指甲油和兩個指甲油去除劑,並沒有英文書寫的材料列表。
消協已就此通知衛生科學局,這些公司將收到勸告信,確保產品有正確的標籤。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近期發現5種指甲油和護甲油含有害物質,其中4種含苯,另一種的甲苯含量則過高,不符合歐盟設下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