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老師心理建設
柔佛古來一間學校,發生老師疑報復鞭傷學生案件,事件不僅引起學生家長的關注,也使老師不當體罰學生的課題,再一次成為社會焦點。
老師不當鞭打學生的事件偶會在國內發生,政府更動念把“鞭打孩子列為刑事罪”,但受到教專反對,後者指教師若在學校鞭打學生,是基於紀律問題,而非虐待,不可和虐童案件一概而論。
情緒體罰不專業
儘管人們認為,老師也是人,也會因為情緒失控而犯錯,然而,受情緒的影響而體罰學生,明顯不是專業老師該有的行為。學生也有尊嚴,也會痛楚,再加上未完全懂事,需要師長更多的體諒和耐心開導,教師不可動輒處罰他們,更何況是因為自己情緒的問題。
教育部必須正視老師不當鞭打學生的課題,否則,問題只會惡化,必有更多學生受到不公平對待,影響了他們的學習熱誠,甚至在心理上留下陰影。教育部該探討,是否該為有需要的教師提供心理建設的課程,協助老師克服教學上所面對的壓力、情緒管理和適應能力。
教學生要多溝通
當然,現今的學生也不好管教,劣童做錯的事受罰後向家長說謊也是常事,因此,校方平時應該多與家長溝通,針對學生的問題個案,尋求解決方案,如此才有助改善學生的各項問題,加強他們的學習態度和能力、品格、和教師的互動。
管教學生是教師的責任,除了傳授知識,他們對學生的人格、品德與行為塑造也有責任,具有正確的態度 才能教出態度正確的學生;老師必須是學生的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