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東海岸頭條】 民眾:逐步推動勿高壓 垃圾分類要賞罰兼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東海岸頭條】 民眾:逐步推動勿高壓 垃圾分類要賞罰兼施

(直涼21日訊)原訂9月1日住家垃圾分類措施開跑,百樂縣各階層皆認為當局應採用賞罰制度推動,而非不配合就實行高額罰款的高壓政策。



百樂縣議會、百樂縣阿南弗拉及固體廢料及公共衛生管理機構(PPSPPA)日前聯合召開發佈會,向出席的縣議員、村長、人民代表委員會及睦鄰委員會代表宣布百樂縣住家垃圾分類的細節。

根據2007年固體廢料及公共衛生法令(672法令)下,凡無法配合進行垃圾分類的住戶,將可被罰款最高1000令吉。

雖說在說明會上,各單位主任指出,政策實施首3個月,僅會給予口頭警告和信件警告,讓人民可以適應此磨合期,可是消息傳出,已在坊間引起討論。



其中不外乎擔心當局無能力及無足夠人員執行此垃圾分類計劃以及或可能衍生的貪污問題。

公共場合應設分類垃圾桶

直涼慈濟回收中心代表馮海程指出,政府除了強硬規定住家垃圾需分類,也應該在公共場合例如廣場、公園、購物中心等區設立多個可循環和不可循環的垃圾桶。

他說,在公共意識高漲的國家,如台灣和日本等,政府都是參與推動垃圾分類行動,當人民在處處都可見垃圾分類訊息,或是到處都可做到垃圾分類的工作時,意味著環保教育的工作,成功了第一步。

他說,我國起步已經慢了,學習垃圾分類另一重要的一步就是家庭教育開始,培養分類垃圾的習慣,讓下一代在家里接收垃圾分類的訊息。

“萬事起步雖難,希望百樂市民積極配合,參與推動垃圾分類計劃,為環境盡一分力。”

他說,在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后,扣除可循環的垃圾,剩下一些無法消除的廚余,每家產生的垃圾量是非常少的。

鄧福樂:強硬罰款 恐引反效果

百樂縣華團聯合會主席拿督鄧福樂說,住家垃圾分類的概念非常好,但若一開始就強硬的採用高數額罰款制,恐怕會造成反效果。

他說,賞罰兼施制絕對會更正面和積極性,即使要採取罰款制,也應由輕罰開始,初犯者給予警告,二度犯者則低額罰款,重犯者則逐漸提高罰額。

他說,此制度雖較耗時耗力,但可避免發生貪污濫權問題,畢竟,在未實驗性推動前就貿然推動高額罰款制,很可能衍生其他問題。

“在台灣和日本等區,人民都是自動自發的參與環保工作,例如在多個地區準備多個分類垃圾桶,為提高人民的積極性,甚至偶爾給予相應的獎勵例如衛生紙等。”

可能造成民怨
★邱國財(小園主)

垃圾分類計劃是好的計劃,但問題在于政府有沒有能力去執行此計劃。

同時,一旦住戶無法完成分類,處罰過重,很可能造成人民的怨氣。

確保人力充足
★庄聯堅(小園主)

這是一項好計劃,畢竟許多先進國很早就開始實施此計劃,唯我們在推動此計劃時,前提是需要確保我們有足夠的人力以及垃圾車等,讓整個分類系統,有良好的運作。

冀處罰勿太重
★黃清輝(腳車店東主)

此計劃一再而延遲,很難確定政府是否有能力推動。

同時,也希望處罰不要過重,以免衍生貪污濫權的情況。

應沿戶派傳單
★譚松發(人民代表委員會主任)

政府應該沿戶派發三語的垃圾分類傳單,讓人民盡快掌握,如何進行分類,至少學習如何分辨可循環和不可循環2大類。

除了傳單,置放在民宅花園區的阿南弗拉告示牌下,應放置有三大語言提示,讓居民一目瞭然垃圾分類。

罰款數額過高
★黃奕龍(武吉高林村長)

我認同住家垃圾分類的作法,只是罰款的數額過高,同時,政府應該從教育方面下手,在推動的同時,也應該提高民眾的環保意識。

我擔心罰款數額過高,會衍生一些濫權的事件。

勿懲罰式推動
★韋枝成(直涼村長)

目前所訂下罰款指標非常模糊又沒有指標性,在明確的內容出來前,我認為不該以罰款方式來推動此有意義的工作。

有關單位向我們的匯報,若居民無法完成分類的工作,就會被罰款1000令吉。

若居民進行分類后,卻犯下技術錯誤,包括分類錯誤,那該如何處理?

須多方面考慮
★吳有平(麗雅花園居協主席)

除了住家需進行垃圾分類,希望政府將此措施普及化到各公共場所,讓垃圾分類環保的訊息,深植人民腦海。

認同此措施,可是政府在放手去做時,須多做多方面考慮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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