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靂頭條】別再私建路拱了 肇禍的已鏟除 市廳9月重造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霹靂頭條】別再私建路拱了 肇禍的已鏟除 市廳9月重造

獨家報導:張翠瑩
獨家攝影:黃敬疄
(怡保21日訊)暗藏殺机的非法路拱已鏟除,但若居民認為有必要建設路拱時,可主動透過市議員、註冊的居民協會或鄉村發展暨治安委員會等受政府委托的單位,向怡保市政廳提出申請,以建設符合安全條規的路拱,保障路人安全!



日前在怡保白蘭園通往斯里安邦的路段“出現”的2個非法路拱,因造成摩哆騎士不慎翻跌受傷,被怡保市政廳采取鏟除。

怡保市長媒體特別官沙里沙向《中國報》指出,由于該2個非法路拱已造成意外,因此該廳已于本月13日派員鏟除,以防再衍生意外。

他指出,該廳預計將會在9月間,重新在該路段建造一個合規格的新路拱,而且已獲得撥款,目前在通過各种程序當中。



有關2個非法路拱是于5月間,由當地居民私自建造,雖然出發點是旨在讓來往車輛減速,殊不知卻因沒有任何警示黃線或告示牌釀意外。

根據怡保市政廳發表的文告指出,若要增設路拱,需由註冊居民協會或鄉村發展暨治安委員會等受政府委托的單位,通過市議員申請,私人申請則不受理。

較早前,該區居民在受到本報訪問時,异口同聲指建路拱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必須做足警示措施,包括置放告示牌及減速黃線,否則會威脅駕駛人士及不熟悉該區路面情況者的安全。

增設路拱需市長批准

怡保市政廳文告指出,增設路拱條件包括優先考慮學校、遊樂草場及公眾集合地點,並且不可在住宅區66尺、100尺及132尺保留地、路長少于200公尺、路寬少于6.1公尺、路陡度逾8%等地建設。

文告強調,只有在有裝設紅綠燈的地點,才會考量路拱申請,而所有路拱申請,必須在相關單位的建議下,由市長批准通過,並且在工程進行至少前5天放上4個警示牌,標示將建設路拱。

文告指出,路拱工程完成3天后,才會涂上黃色線條,而“橫條”安全警示線則在7天至30天內塗上。

文告補充,市政廳只考量管轄範圍內的路拱申請,在公共工程局管轄範圍的路拱申請,則需向有關部門申請。

非法路拱損轎車

★李方輝(64歲,退休人士)

之前的非法路拱突起處顯得太窄小,轎車經過時損毀轎車。

沒規劃暗藏危險

★莫哈末利都安(42歲,商人)

此路段不需2個路拱,1個就很足夠。

如果沒有良好規劃,對駕駛人士帶來潛在的危險。

事先規劃須做好

★鄭耀華(56歲,茶室業者)

應該先有告示牌,后建路拱,這樣一來駕駛人士才注意到。

凡事都必須做好事先規劃,不能貿然行事。

100呎無需2路拱

★張志堅(行動党巴占州議員)

2個非法路拱之間的距離只有約100尺左右,面積的大小也不符合規格,而且該路段也沒有必要有2個路拱。

雖然路拱的目的是為讓駕駛人士放慢車速,但太多路拱也有造成問題,如救護車在載送病人時,除了耽誤了黃金救人時間,過路拱所造成的震盪也對病人不利。

無論如何,在增建路拱時,都必須確保路拱的設計是符合規格的,以免發生不幸的事。

來不及放慢車速

★徐新源(62歲,商人)

在沒有設立告示牌的情況下,加上路面情況昏暗,轎車都可能因為看不到突然增建的路拱,來不及放慢車速而發生車禍。

連人帶摩哆翻倒

★范碧宛(57歲,家庭主婦)

我是于6月18日下午時分,騎摩哆外出買東西路過有關路段時,沒有察覺有新建的路拱,而連人帶摩哆翻倒。

之后有一名友族同胞停車向我施援,但我當時認為沒大礙而自行騎摩哆回家及擦葯,但后來傷處開始腫才去求醫,至今依然感到全身疼痛。

本身認為有關路段建1個路拱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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