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騙7人17萬 3人被控56罪名

(巴生21日訊)3名印裔男女因涉嫌欺騙7名人士17萬2390令吉,進行一項不存在的投資,今日在巴生推事庭分別被控56項欺騙罪名。

此案的被告分別是拉文妲(23歲)、巴卡都妮莎(35歲)和育卡斯華蘭(34歲),他們涉嫌在今年3月到5月間,在莎阿南和巴生地區,多次騙取受害者的金錢作為投資。

由于推事今日請假,所以他們3人今日下午1時,由助理主簿官莫哈末奧菲斯主持提控。

此案的主控官是伊蘭格萬助理警監,他向助理主簿官申請扣押3名被告的護照,第一名被告拉文妲的保釋金為1萬5000令吉,第二和第三被告的保釋金是2萬令吉。

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師是林維彬,其案件定于8月18日過堂,第二和第三被告則聘有保羅斯溫律師,案件定于8月11日過堂。

第一被告拉文妲被控9項罪狀,指她在曾經多次要求一名受害者給她錢,進行一項不存在的投資,因而觸犯了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罪名。

第二被告巴卡都妮莎與第三被告育卡斯華蘭則一同被控47項罪狀,指他們在2015年3月25日至5月31日之間,曾經多次向7名受害者收取款項以進行一項不存在的投資,因而觸犯了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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