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界燊再揭可負擔房屋毛病 新港也是小了又少了
(檳城21日訊)民政黨檳州青年團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再揭發州內另一個房屋計劃,出現可負擔房屋單位面積不達標、以及發展商少建78間可負擔房屋的問題。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說,位于新港的有關房屋計劃,興建3棟42層樓高的公寓,總共892個單位,其中146單位為可負擔房屋。不過根據他們從發展商那裡取得的資料顯示,其中113間可負擔房屋單位的面積,沒達到州政府指南所定的標準。
“與此同時,在每英畝87個單位的高密度指南中,發展商必須在892個單位中提供5%,即45間每間售價20萬令吉的單位;15%即134間每間售價30萬令吉的單位;以及5%即45間每間售價40萬令吉的單位。不過我們發現發展商在30萬令吉及40萬令吉的類別中,分別少建了66與12個單位。”
他要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解釋,有關房屋計劃是在何時批准?在可負擔房屋指南于2014年8月推出之前還是之后?若是推出后所批准,為何一些單位面積沒有依據州政府所制定的指南?
“若這計劃在指南實施前通過,那發展商應當建的30%廉價和中廉價單位又在哪裡?”
盧界燊說,這已是民青團揭發的第三個沒有疑沒有遵守指南的房屋計劃,州政府一再強調和提倡他們是有能力、問責及透明施政的州政府。試問州政府在批准這計劃時,能力和問責施政在哪裡?
他指出,佳日星還指凡建造100%可負擔房屋的發展商,無需興建30%的廉價及中廉價單位。然而他計劃后發現發展商只需用可負擔房屋總銷售額的3%,即可興建30%的中廉價屋。
針對盧界燊的爆料,本報記者嘗試聯絡佳日星,不過對方沒接電話。
吁重實施30%中廉屋配額
盧界燊呼吁州政府在100%可負擔房屋計劃下,重新實施30%的廉價及中廉價屋管制配額,因為這是檳州人民迫切需要的。
他擔心若州政府繼續向發展商低頭,這將導致州內年輕人近乎很難購取“真正”的廉價、中廉價及可負擔房屋。
“難道,這就是首長推廣的國際城市地位的州屬?”
盧界燊認為,這情況若未改變,州內年輕人恐怕沒能力繼續留在檳城,最終被迫離開家鄉。
另一方面,他也不滿州政府事隔三週后,仍未回覆檳民青團在6月29日、通過資訊自由法向州政府申請及購取文件一事。
他說,當時,他們向州政府購買州政府與國雲置地有限公司之間,關于兩項可負擔房屋計劃的合約及文件,但相關單位至今還未回覆。因此,他們促請州政府就此給予答复。
盧界燊發現位于新港一項房屋計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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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價類別(令吉) | 面積(平方尺) | 指南面積要求(平方尺) | 面積差額(平方尺) | 受影響單位數量 |
20萬 | 699 | 750 | 51 | 1 |
20萬 | 728 | 750 | 22 | 44 |
30萬 | 728 | 850 | 122 | 12 |
30萬 | 776 | 850 | 74 | 56 |
屋價類別(令吉) | 指南要求單位 | 發展商所建單位 | 未建單位 | |
20萬 | 45間 | 45單位 | 0 | |
30萬 | 134間 | 68間 | 66間 | |
40萬 | 45間 | 33間 | 12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