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團證實,《華爾街日報》的出版公司道瓊斯公司(Dow Jones & Company, Inc)沒有在限時內,針對《華爾街日報》在7月3日報導納吉挪用公款事宜發表立場。
納吉代表律師拿督哈法立占接受《每日新聞》訪問時說,納吉要求有關公司表明立場的時限在今日到期。
他說,若還未收到有關方面回應,納吉擁有數項法律選項,包括起訴《華爾街日報》;同時他也補充,道瓊斯公司保持沉默的態度也等于默認了錯誤。
另一名代表律師旺阿茲米說,律師團目前正等待納吉指示,以針對《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採取正確的應對方式。
儘管如此,他說,首相到底會採取什么行動,目前還言之過早。
納吉是在本月8日,正式通過代表律師,向《華爾街日報》的出版公司道瓊斯公司發律師信,向該公司確認,其立場是否與《華爾街日報》7月3日有關納吉挪用公款的報導一致。
不過,有關律師信沒有要求《華爾街日報》道歉或撤回報導,相反只限定道瓊斯公司在14天內,就立場問題給予答复。
這封誌期7月8日的信函,是由納吉代表律師拿督哈法立占律師樓發出,主要是針對兩篇分別由西蒙·克拉克和湯姆·賴特撰寫,有關一馬發展公司的《大馬領袖戶頭被查》和《馬來西亞醜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