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兩名伊黨候選人的上訴准令申請,讓霹靂州兩名國陣州議員保住議席。
伊斯蘭黨2013年大選萬濃州席候選人賈米爾和龍谷州席米茲巴胡,是就上訴庭在去年10月16日駁回他們針對高庭撤銷他們提出的選舉訴訟裁決上訴后,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准令申請。
以西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駁回上訴人的申請,並諭令他們支付1萬令吉堂費給答辯人。
祖基菲里說,上訴人無去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條文需求,至于有關國陣州議員非選區居民的課題,上訴庭已審結,而且挑戰選舉成績的訴訟必須要終結。
兩名上訴人是在2013年7月入稟高庭,並指當選的州議員牴觸霹靂州憲法第30條款,因為條款闡明在競選時,州議員必須是在當地居住,而國陣這兩名代表則是住在巴生谷,因此他們的競選是不符合憲法。
卡米爾是以231張多數票,而沙魯則以613張多數票奪得個別議席。
高庭是在去年4月10日批准答辯人的申請,撤銷這項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