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非法德士服务 修法管制手机应用程式
(吉隆坡22日讯)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改后,非法公共交通服务的手机应用程式供应商,将受到对付。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总执行长诺依斯迈向《太阳报》指出,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预料在今年10月提呈国会,以更有效管制公共交通、商业运输与递送服务的手机应用程式供应商。
他说,以手机应用程式提供公共交通服务预订,是被允许的,但是,使用非商用车辆或私人轿车载客,是违法的。
目前,多个外国与本地的手机应用程式,如Uber、GrabCar、Blacklane、EasyTaxi,提供非法的公共交通服务预订便利,不过,这些非法公共交通服务,不受现有法律约束,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也无法对手机应用程式供应商采取对付行动。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赛哈密指出,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后,将能解决Uber、GrabCar手机应用程式造成的非法德士服务问题。他强调,立法管制手机应用程式,并非将Uber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