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遇襲案開審
(香港22日綜合電)《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被人斬傷案件周三于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需時15天。劉進圖擔任控方證人,周三出庭作證。
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均38歲),首被告被控于去年2月8日至13日,在香港偷取一輛摩哆牌照,兩人亦被控于同月12日及13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取一輛摩哆;以及去今年2月26日,在西灣河鯉景灣太康街的泊車儀表位,意圖非法及惡意使劉進圖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宣讀開案陳詞,透露兩被告受人指使,收款逾10萬港元(約4萬9000令吉)襲擊劉進圖,兩人于去年1月開始籌備,並于案發前一天打算行動,惟因為劉未有按日常習慣往西灣河食早餐而撲空。
控方透露,兩被告于首日行動失敗后,遂于翌日到劉進圖九龍塘寓所開始跟蹤劉,直至劉于西灣河太康街取車時,由首被告駕摩哆、次被告下手襲擊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