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種族性別歧視案 擬成立仲裁庭處理
(吉隆坡23日訊)國民團結咨詢委員會(NUCC)法律及政策組委員林志偉指出,一個專門處理宗教、種族、性別、出生地等歧視案件的仲裁庭,將在建議中的國民和諧與和解法案下設立。
他說,建議中的法案賦權仲裁庭,強制證人出席聽證會供證,若聽證結果證實歧視的投訴屬實,仲裁庭有權發出禁令,高庭也會紀錄在案。
林志偉接受《星報》訪問指出,違抗仲裁庭禁令者,可能面對罰款或社會服務的后果。
他說,國民和諧與和解法案一旦通過,當局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解決與歧視相關的投訴。
他說,公眾可以向國民團結與交融理事會投訴,該理事會將會展開調查,並決定是否交給調解人或仲裁庭處理。
“法律只帶來執法的好處。政府領袖應正視公平與持續執法、教育新生代與公眾有關人權與憲法權益,以及帶動提倡這些價值觀的基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