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警:外國要引渡 朱斯托須先在泰受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泰警:外國要引渡 朱斯托須先在泰受審

(吉隆坡23日訊)泰國警方要PetroSaudi公司瑞士籍前資訊部執行人員朱斯托,在該國法庭受審后,才接受可能來自外國的引渡要求。



《新海峽時報》引述泰國媒體報導說,泰國警方發言人普拉育透露,朱斯托必須先在泰國法庭針對勒索罪名接受審訊,若是罪成就要服刑。

“這名嫌犯將會在勒索罪名下,在泰國法庭受審。若是他被定罪,而外國警方又想要引渡他,那么他必須先在泰國完成三分之二刑期,才能交給外國警方。”

在法國法律下,朱斯托面對的勒索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處5年監禁,或9000萬泰銖(約980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由于朱斯托被指在泰國境外出售機密文件,因此泰國警方既無法針對這點提控他,也不能傳召任何一位外國人來調查。

普拉育說,泰國警方可以通過外交管道向外國警方提供情報,這意味著當局證實外交部仍在審核馬來西亞駐曼谷大使館提出與朱斯托會面的要求。

不過,他說,大馬當局沒有定下與朱斯托會面的日期。

朱斯托是于6月22日在泰國蘇梅島被捕,他被指盜取PetroSaudi機密資料和勒索。

理由需合理

◆民政黨副主席拿督劉華才博士

政府雖有權力禁止人民出國,但必須有充足理由,移民局也不能單憑一句“上頭的指示”就禁止人民出國,若要禁止某人出國,就必須給予充足的理由,如此才能令人心服口服。

政府在沒有給予充足理由下禁止多人出國的做法,無疑又是一項雙失策略,這不但使人民更加同情這些被禁出國的人士,同時也會使人民認為政府濫權。

移民局應儘早解釋禁止上述人等出國的原因,以免人民對政府產生誤解。

有意在近期內出國的在野黨領袖,也需查詢本身是否已被禁止出國。

別厚此薄彼

◆伊黨副主席拿督端依布拉欣

移民局成功展示其工作效率,將多名反對黨領袖無故列入黑名單禁止出國,唯為何有犯罪者可以從移民局官制下成功離開逃至澳洲,到底移民局效率在哪里?

移民局禁止多名反對黨領袖出國,唯一馬發展公司前任和現任總執行長,還有批評首相的前任首相敦馬哈迪仍可以自由活動,伊黨在此提醒政府,用該招術對付反對黨領袖,這只會繼續燃起民眾想要了解一馬發展公司醜聞和首相是否涉及在內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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