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被控謀殺女兒 案9月23日過堂
(吉隆坡24日訊)年輕馬來婦女涉嫌于開齋佳節期間殺害3歲親生女兒,今日在加影推事庭被控謀殺罪,推事諭令此案于9月23日過堂。
控狀指諾娜茲拉(家庭主婦,26歲)于7月17日晚上11時指18日早上5時之間,在雪州無拉港斯里依南路的斯里依南組屋內,殺害女兒諾烏麥拉再農,抵觸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
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在翻譯員閱讀控狀后,點頭表示明白控狀內容。
此案推事為阿都嘉里爾沙蘭,主控官是阿比拉米副檢察司。
阿比拉米透露,控方將在過堂時,呈上小死者驗屍及醫藥報告。
她較后在庭外受詢時指出,被告丈夫是名廚師,兩人擁有2名孩子,死者是長女,而兩人另育有1名1歲孩子。
“根據負責該案的檢察官,小死者疑似是被母親踹踢而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