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邁被辭退‧僅賠償2000 受誤導簽名備案投訴
員工因年邁而被雇主辭退,賠償數額僅2000令吉!
⊙林小姐指出,父親在一間公司工作超過30年,多年來皆盡忠職守,不曾遲到早退,多年在公司無功也有勞,基于父親已年邁而不擅長操控電腦和不諳英文,公司就在6月尾遞上辭退信函。
她說,父親當時曾和雇主商量延遲離職的日期,雇主卻要求他事先在文件上簽名,雇主當時也未講解信件的內容而強迫父親簽下,父親只好照辦。
“我閱讀信函才發現是公司要求父親自動離職,但未清楚註明賠償款額,父親早前才告知公司只給予2000令吉的賠償,實屬不公平。”
林小姐指出,父親每月的薪水為2500令吉,況且公司沒有依據合約提早一個月給予通知,公司是否理應給予雙倍的賠償金呢?
欲詢問,針對父親是在強迫的情況下簽下同意書?是否意味著無法再追究呢?
★林若輝律師
既然事主的父親已簽下公司提供的信件,這意味他願意辭職,認同信函的所有內容,不過他可投訴至勞工部。
此外,我也建議事主事先備案,不滿事主的父親是在誤導的情況下簽下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