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槤販不想再接罰單了! 雙溪都亞設攤盼落實
(雙溪都亞24日訊)大道旁擺攤售賣榴槤遭市議會執法人員取締,小販冀當局盡快落實雙溪都亞興建小販攤位的計劃,方便小販做生意,維持生計。
眾多榴槤小販指出,文冬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廖中萊于數年前,向大道公司建議在雙溪都亞新村大道旁空地興建小販攤位,但此計劃一拖數年仍沒下文。
眾人不滿的說,由于在加叻大道旁擺賣榴槤時,經常遭市議會執法人員取締,充公貨物和接獲罰單,讓他們血本無歸。
“有關當局雖于月前在雙溪都亞6英哩的空地搭了30個簡陋小販攤位,但地點不適中,做生意不方便,大家都不願搬去該處營業。”
在加叻大道旁擺賣榴槤20余年的小販梁先生(55歲)氣憤的,執法人員時常到來取締大道旁的榴槤小販,當局一時會開罰單,有時則會無情的充公貨物。
空地攤位設備欠完善
“當局不允許小販在大道旁擺攤做生意,指在該處營業有危險性,我因要維持一家人生計,只好冒險繼續營業,差不多每個月都中一張50令吉罰單,有時還要花費200至500令吉贖回遭充公的榴槤和砰,損失不少。”
他說,雖然當局在雙溪都亞6英哩的空地搭了30個簡陋小販攤位,但設備欠完善,地點較遠,做生意非常不便。
“有兩個同行曾搬去該處營業,但枯等了1天也做不到一單生意,第二天即遷回原處做生意。”
偏遠地點難做生意
雙溪都亞小園主李文光(68歲)受詢時指出,廖中萊部長于8年前承諾,會向大道公司建議在該村大道旁空地興建一排小販攤位,以便小販做生意。
“希望興建小販攤位計劃盡快落實,讓眾小販可在新村集中一起做生意,帶旺新村的各項發展。”
李文光是在金打馬尼路口附近擺攤售賣榴槤,生意不錯,而他也表示眾小販都不願遷去雙溪都亞6英哩處的小販攤位,因地點偏遠,設備欠佳,生意難做。
另一小園主陳桂章(47歲)說,該村大道旁空地興建小販攤位的計劃已拖了多年沒下文,讓眾小販大失所望。
“當局在偏遠地點設立小販攤位是不適當,眾小販寧願冒險在大道旁做生意,也不願遷去鮮少人到來光顧的地點營業。”
他說,新村大道旁空地興建小販攤位計劃若能落實,將助小販有更穩定的收入,人民就業機會也將隨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