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WCC:29歲至50歲佔60% 遇家暴勇敢求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WCC:29歲至50歲佔60% 遇家暴勇敢求助

獨家專訪 : 陳麗玉
(檳城25日訊)根據檳州婦女醒覺中心(WCC)的數據顯示,最常見的家暴受害者年齡層介于29歲至50歲,此年齡層佔了60%。



該中心社工楊美燕說,許多求助個案的受害者是結婚七八年后,最終忍受不住才走出來。曾有一位50歲婦女來求助,了解下才發現她20多歲起就受家暴。

家庭暴力是受害婦女的噩夢,許多婦女長期啞忍丈夫的暴行卻不敢走出來,這樣就一輩子。事實上,受家暴的婦女越早鼓起勇氣尋求援助,她就越早脫離苦海,得到重生。

美燕說,中心常給予婦女忠告,家暴問題拖得越久,她要承受的壓力和痛苦就越大,而且會越來越沒信心解決。



她續稱,如果早點面對和解決,一些關係還有挽救余地。

她說,一般受害者常見的家庭思想是,家裡一定要有爸爸、媽媽和孩子三個角色,受害者放不開這種想法,讓自己陷入威脅中。

對孩子影響最深遠

“當家裡有暴力發生,對孩子的影響其實最深遠。我們發現,在家暴家庭中生長的孩子,會出現兩種極端的扭曲個性,要不很膽小懦弱,要不很狂躁暴戾。”

因此,面對家暴的婦女為了自己,為了孩子一定要打破沉默,勇于踏出那一小步去尋求援助,一定有人幫到你,總有一條路可以走。

檳州有兩個中心為面對問題的婦女服務,檳島的婦女醒覺中心坐落在車水路,而威省的北賴婦女服務中心,則坐落在北賴美嘉廣場后方。這兩所中心隨時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各種援助,是免費且保密。

啞忍害了自己和孩子

一些聽起來厚道,事實上迂腐的東方社會傳統觀念,如“好來好去”和“家醜不外揚”等,在家庭暴力受害者身上,往往是一種負累。

許多婦女就是因為走不出這類家庭觀的束縛,長期啞忍丈夫的暴行不吭聲,最終害了自己和孩子。

檳州婦女醒覺中心(WCC)執行總監駱清桂說,根據以往中心處理家暴受害者的個案經驗,許多婦女深受這種思想影響,遇到家暴也不敢出聲,因為要保住這個家。

但現實是,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因身心受折磨,不能專注工作、生活,連孩子也照顧不了,家,還是那個家嗎?

“我們也發現,許多傳統思想的婦女,其實在受到家暴好幾年后,才有勇氣和膽量站出來。如果發現有問題,要拯救這個家,就要趁問題沒惡化,及早走出來求助,或許還能挽救。”

2014年跟進個案增4倍

檳州婦女醒覺中心于2014年,處理394宗求助個案,其中328宗是新求助者。在接受輔導方面,該中心于2013年為原本求助者進行了78次輔導,2014年跟進個案方面增長4倍,即316次。

楊美燕解釋說,2014年跟進個案暴增,主要是3個因素,包括(一)一些涉及法律問題的個案開始進入程序;(二)2013年接受過輔導的受害者再回來,但中心不會開新檔,累積下來數據便會增加;(三)一些受害者還有心結打不開,需要長期接受輔導。

至于北賴婦女服務中心方面,去年中心共為求助者進行418項輔導和跟進個環節。該中心去年共面對面輔導196名新求助者,比2013年的人數增加20%。

兩所中心處理的求助個案中,家庭暴力佔最多數,檳州婦女醒覺中心于2013年及2014年,分別處理110宗和122宗家暴個案,分別佔總求助個案的33%和37%。

北賴婦女服務中心的家暴求助個案,在上述兩年,分別是56宗(34%)和69宗(35%),一樣佔最多數。

根據婦女發展、家庭及社會部及警方數據,2000年至2013年期間,檳州投報家暴個案達399宗、431宗、269宗、231宗、255宗、272宗、213宗、338宗、279宗、286宗、282宗、300宗、230宗及240宗。

須留意“隱形”家暴受害者

大部分家暴受害婦女在外表上和其他婦女無異,因此受害者身邊的親友很重要,須留意身邊的她是否“隱形”的家暴受害者。

楊美燕說,如果發現身邊的婦女出現以下症狀,包括自我價值貶低和缺乏自信心、精神和情緒問題、感到羞恥、有罪惡感和害怕、孤立自己,以及憂鬱或產生自殺念頭,那她很大可能受到家暴。

“很多受害者自覺OK,但其實不OK,孩子目睹媽媽被爸爸打,孩子也會變得不OK,如果婦女面對的問題自己解決不了,一定要鼓起勇氣走出來,讓別人幫助你。”

求助不代表要離婚

楊美燕說,求助婦女並不是來到中心,就代表要離婚。

“我們不會替她做決定,我們會跟她分析和探討目前面對的問題,並讓婦女了解自己目前能有的各種選擇,必要時提供法律援助,最終還是要看求助者的意願。”

她指出,當婦女登門求助,會先觀察她受暴力傷害的程度,然后徵詢需不需要去醫院驗傷。之后再和受害者探討面對的問題,再根據意願進行下一步援助。

“這包括協助受害者調解、離異或採取法律行動,而一切決定都以受害者的安全為最先考量。”

個案 1 : 首宗家暴丈夫監15個月

檳婦女醒覺中心處理首宗家暴丈夫被控上法庭的個案,被告被判處監禁15個月。

約3年前,一名婦女到中心求助,其丈夫不止在家對她施予暴力,還到她工作的地方騷擾她,甚至限制她的自由。

最令人髮指的是,丈夫竟然試過在公眾場合企圖撕開她的衣服供人“欣賞”。

該名婦女每天生活在恐懼中,不敢出外、不敢去上班,造成很嚴重的心理創傷。幸好身邊好友施予援手,帶她到中心求助。

中心為她申請人身保護令,該名丈夫最后甚至被控上法庭,面對15個月的監禁刑罰。

在中心援助下,該名婦女終于脫離魔掌,她過后搬離住家,並找到新工作開始新生活。

家暴是一種罪行,受害婦女受到《家庭暴力法案》保護,施暴者可被提控並受到法律制裁。

個案 2 : 長期精神虐待也是家暴

2001年,《家庭暴力法案》加入新條文,定義精神虐待也是一種家暴行為。也就是說,即使丈夫不動手打妻子,但長期精神虐待也是家暴行為。

一名婦女在3年前到中心求助,當初她以為自己只是面對婚姻問題,后來經解釋,才知道自己是家暴受害者。

該名婦女的丈夫完全沒動手打她,卻不斷貶低她的自我價值,一直展現父權霸道,只要妻子不聽他的話,就精神虐待她,包括不讓她睡覺。

丈夫每晚趁妻子入房睡覺后,就在房間外拼命抽煙,並故意把煙霧吹進房間,不讓她睡覺。妻子晚上睡得不好,每早醒來沒精神上班,日復一日,妻子精神崩潰。

在這種個案中,該婦女最后需要長期接受心理醫生輔導,中心方面等她情緒穩定后,才跟她探討問題。

該婦女憂心要改變自己的生活,她選擇和丈夫離婚,但對方不肯,最后申請人身保護令,並成功和丈夫離婚,現在生活得很好。

★什麼是家庭暴力法案(DVA)?

“家庭暴力法案”是政府在1994年通過的法案。家庭暴力是一項嚴重社會問題且須被制止。家庭暴力並不是個人的家庭事。

該法案保護直系家屬,包括配偶、前任配偶、孩子(包括養子女)、精神或身體上有缺陷的成人或任何一位被視為家庭一份子的人。該法案施行于任何人,包括穆斯林。

★家庭暴力法案涵蓋哪些類型的暴力?

它包括導致身體、心理及情緒傷害的暴力行為,甚至監禁或強迫你做一些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

★家庭暴力法案如何幫助你?

你可以對家庭暴力做出投訴。如果你覺得家裡不再安全,你和你孩子可向婦女醒覺中心尋求庇護。如果你需要收拾私人衣物或文件,一名警察將陪同你回家。

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援助。法院有權頒布臨時人身保護令(IPO)來保護你,免以遭受進一步的暴力。如果你是受虐者或受害者的照顧者(比如受害者為小孩或殘缺人士),你可以替他們向法院申請有關保護令。如嫌犯觸犯臨時保護令,他將受到法律制裁。

★如何申請臨時保護令?

醫療:如果你受傷了,請到政府醫院的緊急及創傷部門尋求幫助,並詢問你的醫藥報告書編號。

警方:你可到任何警局投報家暴事件。記得詢問警察報告書的編號,並盡可能當下向警方索取一份報案副本。

若你和孩子的性命受威脅,告知警方你急需一個臨時保護令,警方會協助你申請並轉介你到福利部。

一名查案官將被委派以跟進你的案件。記得詢問該名查案官的姓名和手機號碼。

福利部:你需要警方出示臨時保護令申請書,才前往福利部。官員將協助你透過法庭獲取臨時保護令。若你害怕或擔心嫌犯將傷害你,你可要求福利部官員在臨時保護令裡,添加逮捕權。

法院:福利部官員將在地方法庭陪同你申請臨時保護令。法院將詢問有關你的家暴遭遇,如果法院認為你需要被保護,將頒給你臨時保護令。一旦保護令被觸犯,你應立即向警官或福利部官員投報。觸犯保護令的嫌犯將被懲處。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臨時保護令維持到案件完畢就終止。一旦調查完成,臨時保護令即時失效。

如果嫌犯的罪行被提控,你的查案官和福利部官員可協助你申請保護令(P.O)。實際上,保護令比臨時保護令可以提供你更多的保護;法院可附加其他的庭令在有關保護令裡。

比如,保護令可賦予你繼續居住在家裡的權利,而禁止嫌犯與你同住一屋簷下、命令嫌犯遠離你的住家、工作場所或學校,以及禁止嫌犯與你交談或騷擾你。

法院可以諭令嫌犯賠償你因家暴所失去的金錢損失。它也可以諭令嫌犯或你本人前往接受輔導。

檳州婦女醒覺中心
新及原有求助者人數
年份
新求助者
原求助者
總數
2013年 331 48 379
2014年 328 66 39
北賴婦女服務中心
新及原有求助者人數
年份
新求助者
原求助者
總數
2013年 163 37 200
2014年 196 42 238
檳州婦女醒覺中心
新及原有求助者接受輔導次數
年份
新求助者
原求助者
總數
2013 414 78 492
2014 390 316 706
北賴婦女服務中心
新及原有求助者接受輔導次數
年份
新求助者
原求助者
總數
2013 237 71 308
2014 296 122 418
檳州婦女醒覺中心處理的求助個案
個案
2013年
%
2014年
%
家庭暴力 110 33 122 37
婚姻問題 78 24 83 25
關係課題 22 7 24 7
性侵 4 5 3 1
性騷擾 5 2 7 2
兒童性虐待 27 4 25 8
法律諮詢 40 12 26 8
尋求資訊 20 6 23 7
其他 25 8 14 4
總數 331 100 328 100
北賴婦女服務中心處理的求助個案
個案
2013年
%
2014年
%
家庭暴力 69 35 56 34
婚姻問題 61 31 44 27
關係課題 28 14 23 14
性侵 8 4 4 2
性騷擾 2 1 1 1
兒童性虐待 7 4 9 6
法律諮詢 10 5 8 5
尋求資訊 9 5 8 5
其他 2 1 10 6
總數 196 100 163 100
沒有人應該被虐待或侮辱,如果你面對問題,請到以下中心尋求援助(服務免費且保密):

1.檳州婦女醒覺中心(WCC)

地址:241,Jalan Burma,10350 Penang.
電話:04-2280342
傳真:04-2285784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wccpenang.org

2.北賴婦女服務中心(PPW)

地址:67-A,Tingkat 1,Jalan Perai Jaya 4 Bandar Perai Jaya,13600 Perai. (美嘉廣場后面)
電話:04-3988340/3988341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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