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爾:須證明干政 要引渡要有好理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克萊爾:須證明干政 要引渡要有好理由

(吉隆坡26日訊)“砂拉越報告”網站主編克萊爾指出,大馬政府必須有“好”的理由去證實她涉嫌“干預”內政,才能引渡她到馬來西亞。



她接受網絡媒體“馬來西亞局內人”訪問時指出,大馬政府給予的“理由”是不符合英國法律。

“最好是有確實證據來說明,否則‘擾亂’(Annoying)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這個理由,並不能被英國接受成為引渡我的理由。”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日指出,一旦大馬警方在日後的最終調查,成功查證揭秘網站“砂拉越報告”主編克萊爾涉及刑事罪案的“表面證據”,就會通過外交部與英國政府交涉,把克萊爾引渡到大馬受審。



阿末扎希還說,我國與英國一直都有交換情報,我國警方向來也有與蘇格蘭警方合作,這將對日後採取進一步行動,即進行引渡,有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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