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鵬:雜亂有章──怎麼辦藝文活動
多場像“動地吟”這類詩歌活動下來,我覺得很不對勁——錢包不對勁。就算有贊助商(無限感激!)還是出血,長此以往能持續多久?
恐怕有人要責我市儈了,文化藝術能以金錢衡量嗎?而我知道場地、音響、工作人員都要付費,歌者、演員、作家、藝術家都要開飯。我始終認為,辦活動至少要能達到收支平衡,最好稍有盈餘,才能走得長遠。最理想的是票房本身就能支撐大部分開銷,其餘再找能互惠互利的贊助商。目前有許多活動都依賴贊助,票房約略幫補,其他能省的不能省的都得拚命省。
那麼,觀眾願不願意付費、付多少?主辦單位敢不敢收費?我的經驗限於動地吟這類文學活動,以此為例,最低收費是零,一般是象徵式的十令吉。每場五百人算是小有規模了,收入五千,勉強付還音響(場地通常盡可能洽談免費),餘數津貼十來二十位表演者和工作人員——不夠的,支撐著的還是藝術工作者的熱情。
文學表演的製作費畢竟較低,若是更大型、專業的演出,面對的壓力更大。假設每場花費四萬令吉,且非得用KLPac這級數的劇場,平均票價80令吉,爆滿也不過收支平衡罷了。問題在這裡了:觀眾願意付80令吉看一場專業的藝文演出嗎?也許很多人會猶豫,難道因為觀眾藝術水平低?我們來換個視角看看。
同樣是詩歌朗誦,美國年輕詩人Phil Kaye和Sarah Kay來表演,票價上百令吉,觀眾整400人。兩位詩人曾在TedTalk表演,長期經營YouTube曝光,頗有名聲。漂洋過海來到馬來西亞,大家也覺得80令吉不貴了。台灣雲門舞集兩度來馬,還有蔣勳的演說,觀眾都趨之若鶩。你不能說我國觀眾對文化藝術沒有需求,關鍵是觀眾所預期的價值,和票價相稱與否,而觀眾會如何衡量這價值,就看行銷。
以上所舉的例子,不巧都是“進口”節目,都是外國人。本地沒有嗎?有的。共享空間專業舞團長期努力經營,培養了觀眾,公演時常常座無虛席,也是成功的例子。相聲經蘇維勝、姚智祥等老將不懈地推廣,表演時常常一票難求。未來辦藝文活動,長線行銷是必要考慮的環節,最重要的是,先扭轉藝文活動非要賠本做的舊觀念。
個中還有重重難關,比如藝術工作者未必是行銷高手,卻要兩邊兼顧,非常吃力。但整體環境經前輩辛勤耕耘,一直在進步,我相信藝文表演的未來,還是希望滿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