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綜合電)台灣苗栗縣通霄鎮城北里民眾,因不滿高鐵未設隔音牆,列車出隧道就會發出噪音,要求高鐵公司支付精神賠償金,
環保署上月判高鐵要賠26人共833萬8000台幣(約101萬令吉),平均1人最多可獲45萬5000台幣,創台灣交通運具因噪音被裁決賠償首例。
環保署公害法律扶助律師林文凱周六說,高鐵2007年通車后,8年來城北里里民長期處于嚴重噪音干擾下,對生活、健康帶來莫大影響,
林文凱指出,高鐵列車產生的振動,更使周圍建物龜裂,但高鐵堅持當地噪音最高為70多分貝,低于須設隔音牆的80分貝標準,依法不用裝隔音牆。
去年有54人提出調解和求償,因調解不成今年初向環保署申請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