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洲 :教师享治外法权?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罗汉洲 :教师享治外法权?

说句老实话,我真的很羡慕教师这行业,除了薪水高、福利好,更令人羡慕的是他们对学生暴打之后,还可免受刑事法,不会给控上法庭,工作还是照样做,薪水照拿,最多只是“换换环境”,去别间学校教书或去教育局上班而已。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们打了人家一拳,把人家打得牙血直流,又或把人家打得脸孔红肿,人家一报警,我们必然会在伤人罪名下给控上法庭,轻则罚款,运气不好的话,还要锒铛入狱。

但这些,教师全都豁免了,如日前发生在古来某小学,女学生臀部给教师打到“遍体鳞伤”,手掌红肿,家长报了警,但警方没按例传召(教师)问话,而是按例把球踢给教育局,教育局又按例内部处理了事,刑事罪?谈都甭谈。

女学生家长心有不甘(换作是我也会不甘),一再追问如何处置该教师,校长说已由教育局处理,她是打工的,我们可以体谅她的难为。而教育局却尽是打太极,什么进一步调查啦、警告啦、调职啦、开会啦,说到头来就是护短。



董家教竟然姑息

更令人难忍的是,该董家教三方总动员拜访女童家长,要求给这个曾被投诉上课滑手机的教师一个机会。

给他什么机会?给他上课滑手机,把学生当出气筒的机会?董家教三方竟还要姑息这样的教师!

又有一些(柔佛州)校长说,教师也是普通人,也有生活压力,大家应加以体谅。

既然说教师也是普通人,那就应好像普通人犯法一样,交由警方以刑事法处理呀!再说,难道有生活压力就可以拿别人来出气吗?

其实嘛,教师挥拳殴打学生的事也时有所闻,家长也报警,惟最终是由教育局出面处理,千篇一律调职了事,原来教师和教育局拥有“治外法权”?教师有挥拳挥鞭打学生而免除刑事诉讼的权利,警方也管不了?

所以你说,教书岂不是很令人羡慕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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