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洲 :教師享治外法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羅漢洲 :教師享治外法權?

說句老實話,我真的很羨慕教師這行業,除了薪水高、福利好,更令人羨慕的是他們對學生暴打之後,還可免受刑事法,不會給控上法庭,工作還是照樣做,薪水照拿,最多只是“換換環境”,去別間學校教書或去教育局上班而已。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我們打了人家一拳,把人家打得牙血直流,又或把人家打得臉孔紅腫,人家一報警,我們必然會在傷人罪名下給控上法庭,輕則罰款,運氣不好的話,還要鋃鐺入獄。

但這些,教師全都豁免了,如日前發生在古來某小學,女學生臀部給教師打到“遍體鱗傷”,手掌紅腫,家長報了警,但警方沒按例傳召(教師)問話,而是按例把球踢給教育局,教育局又按例內部處理了事,刑事罪?談都甭談。

女學生家長心有不甘(換作是我也會不甘),一再追問如何處置該教師,校長說已由教育局處理,她是打工的,我們可以體諒她的難為。而教育局卻儘是打太極,什麼進一步調查啦、警告啦、調職啦、開會啦,說到頭來就是護短。



董家教竟然姑息

更令人難忍的是,該董家教三方總動員拜訪女童家長,要求給這個曾被投訴上課滑手機的教師一個機會。

給他什麼機會?給他上課滑手機,把學生當出氣筒的機會?董家教三方竟還要姑息這樣的教師!

又有一些(柔佛州)校長說,教師也是普通人,也有生活壓力,大家應加以體諒。

既然說教師也是普通人,那就應好像普通人犯法一樣,交由警方以刑事法處理呀!再說,難道有生活壓力就可以拿別人來出氣嗎?

其實嘛,教師揮拳毆打學生的事也時有所聞,家長也報警,惟最終是由教育局出面處理,千篇一律調職了事,原來教師和教育局擁有“治外法權”?教師有揮拳揮鞭打學生而免除刑事訴訟的權利,警方也管不了?

所以你說,教書豈不是很令人羨慕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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