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新
Syntax科技總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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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儀不受禮物規則限制
◆詢問者:Tang
問:
1. 公司有同事結婚,老闆包的紅包是進公司賬,請問必須根據禮物規則(Gift Rule)嗎?如果紅包金額剛好是500令吉,那表示以后公司如果有送些小禮物給所有員工,這名員工的禮物必須計算消費稅並由公司吸納嗎? 有其他解決辦法嗎?
2. 以公司名義送客戶結婚禮物,禮物超過500令吉,例如近600令吉,如果要算消費稅,是根據總金額600令吉計算,還是600-500,只算100令吉的差額?
答:
1. 紅包不受禮物規則限制。送小禮物只要一年同一個人超過500令吉,就須依據禮物規則計算消費稅,並由公司吸納。只要你的禮物是向沒有註冊消費稅的商家購買而沒有進項稅,就不必受限于禮物規則。
2. 需要算消費稅,必須以600令吉來計算消費稅。
生意與租金收入需兩個MSIC
◆詢問者:Ching Swee
問:老闆是已註冊消費稅的獨資經營者,有生意收入和店舖出租收入,填報GST-03表格時,是把兩者收入加起來呈報嗎?需要加多一個馬來西亞行業標準專業號(MSIC)嗎?
答:必須加在一起。要另一個行業標準專業號碼。
先呈報稅表後付稅
◆詢問者:Mei
問:公司已呈報消費稅,狀況(status)顯示為“已完成”。這是否表示關稅局已批准並完成報稅了?下一個步驟是什么呢?
答:是。下個步驟是付消費稅。
員工名義買機票不能索退稅
◆詢問者 :Thoo
問:如果員工出差,以自己名義網購了機票,稅務發票沒放到公司名,公司可以照樣索回進項稅嗎?
答:不可以。
公司手提電腦屬固定資產
◆詢問者:Yap
問:公司購買手提電腦給員工,這是屬于公司的固定資產對嗎?該放什么稅務代碼呢?
答:屬于公司的固定資產。稅務代碼是TX。
攤還貸款與利息代碼EP
◆詢問者:Jane
問:公司每月償還車貸供款、房產貸款的利息與供款,這些支出的稅務代碼,應該放EP還是OP呢?
答:稅務代碼應放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