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大臣机构索回遣散费 高庭劝双方和解
(莎阿南28日讯)雪州大臣机构(MBI)起诉前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的8名前职员,全数归还所领获的270万令吉遣散费诉讼,高庭劝喻诉辩双方协商,以寻求和解的空间。
高庭承审法官哈达丽雅今日在内庭,建议诉辩方就此案协商,之后诉辩方向法庭汇报协商结论。
雪州大臣机构代表律师沙希尔拉萨向记者指出,诉辩方将就高庭的建议协商;云大舜则代表8名前职员。
雪州大臣机构是于今年5月11日入禀高庭,把该机构前执行长法依卡胡先、总营运长罗哈妮、前大臣前政治秘书慕斯达法、前大臣新闻秘书阿尔法、前大臣私人秘书拉希玛、前大臣高级新闻官苏莱曼、前大臣新闻秘书助理纳祖里及高级经济研究及分析员阿都哈林,列为第1至第8答辩人。
雪州大臣机构在诉状中说,当中遣散费数额最高的法依卡,为69万5400令吉,接着是罗哈妮(52万4400令吉)、阿尔法(47万8935令吉)、慕斯达法(26万5320令吉)、拉希玛26万5650令吉、苏莱曼(18万2385令吉)、阿都哈林(18万6300令吉)及纳祖里(11万5200令吉)。
诉状也说,有关遣散费没有按照合法程序发放给上述8名答辩人。
答辩方在答辩书中指称,必须由州大臣或领导人提出索偿要求,并不是由雪州大臣机构提出,所以该机构没有资格代表州务大臣兴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