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抗匪改控誤殺.要求提控謀殺遭駁回 案擇10月審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父子抗匪改控誤殺.要求提控謀殺遭駁回 案擇10月審訊

(芙蓉28日訊)父子抗匪改控誤殺案,死者陳文寶家屬通過律師呈函總檢察署,要求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提控父子,如今已遭總檢察署駁回申請,維持以刑事法典304A(疏忽致死)條文提控。



死者家屬于5月20日透過代表律師峇蘭致函總檢察署,要求重新檢討控狀,唯正式被駁回。

此案今日再度在林茂推事庭過堂,推事馬雲今日擇定于10月6日和7日審訊。

被告莫奕鴻(56歲)和莫偉強(28歲)今日在首被告妻子郭淑蘭(52歲)、大姐莫水蓮(66歲)、外甥林隆發(46歲)和眾親友的陪同下,抵達林茂推事庭。



上庭文件準備就緒

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代表莫哈末海占奧馬在林茂推事庭外向記者指出,死者家屬早前曾委派代表律師致函總檢察署,要求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提控該父子,但此案主控官莎拉副檢察司今日在庭內透露,有關申請已被駁回。

“這也意味著,總檢察署將維持刑事法典304A的控狀提控被告。”

他說,如今已再無任何問題,所有上庭文件已準備就緒,只等待開庭審訊。

他透露,在審訊當天,雙方將傳召證人出庭作供,但截至目前為止,仍不知有何證人將被傳召。

他指出,民主行動黨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當天將出席協助兩父子辯護,以其為首的代表律師團也會出動。

莫奕鴻及莫偉強被控于今年2月24日零時30分,在森州阿逸昆寧新村一住家外,在混亂中致死陳文寶(譯音,49歲),觸犯刑事法典304A(疏忽致死)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父:對案件有信心

被告父子對案件充滿信心,莫奕鴻指出,他在獲知總檢察署維持刑事法典304A條文提控后,他覺得此刑法並非十分嚴重,所以對案件有一定信心。

他指出,其代表律師哥賓星已于7月14日下午3時,在新山與他們會面,討論和了解這案件。

“哥賓星當時讓我們檢查供詞和案發現場的照片。”

他說,他目前仍是以兼職方式工作,無形中對其家庭有一定影響。

此外,其妻子郭淑蘭指出,此案在新加坡非常轟動,許多認識他們的人都非常關心案件的進展,每當遇到他們時,都會為他們加油打氣,以及向他們了解案件進展。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