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任总检察长 阿班迪:受委是尊重
(吉隆坡29日讯)新上任的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形容,这次的受委是一项尊重,也反映了政府对他有威严执行有关任务的信心。
同时也是联邦法院前法官的阿班迪指出,他会竭尽所能,执行这项重任。
他说,他是在前一晚上接获委任通知,并要他马上辞去法官职位,以便在昨天早上10时30分,前往政府首席秘书办公室接领委任状。
他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总检察长的任务在联邦宪法第145(2)条款下,是国家元首、政府和内阁的法律顾问。
他拥有42年司法和法律经验,他是从昨天起取代因健康问题而结束服务的丹斯里阿都干尼,阿班迪也曾出任推事、法官、副检察司、法律顾问和律师。
阿班迪在出任上诉庭法官期间曾处理的受瞩目案件有天主教周报《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上诉案和两名特警就“蒙古女郎被杀炸尸案”罪成上诉案。
人物背景
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档案
出生日期:1950年2月 11日
出生地点:哥打峇鲁
配偶:潘斯里法丽达
家庭状况:7名孩子
学历: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系、英国伦敦内殿律师学院律师资格、英国高级法律研究学院继续深造。
经验:
1973年至1975年:出任瓜登推事
1975年至1977年:吉兰丹法律援助局主任
1977年至1980年:丹和登州副检察司
1980年至1982年:贸工部法律顾问
1982年至2003年: 设律师事务所出任执业律 师
2003年至2004年:关丹高庭司法专员
2004年至2007年:关丹高庭法官
2007年至2010年:吉隆坡高庭法官
2010年至2013年: 上诉庭法官
2013年至2015年:联邦法院法官
2015年起 :总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