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任總檢察長 阿班迪:受委是尊重

(吉隆坡29日訊)新上任的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形容,這次的受委是一項尊重,也反映了政府對他有威嚴執行有關任務的信心。

同時也是聯邦法院前法官的阿班迪指出,他會竭盡所能,執行這項重任。

他說,他是在前一晚上接獲委任通知,並要他馬上辭去法官職位,以便在昨天早上10時30分,前往政府首席秘書辦公室接領委任狀。

他向《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總檢察長的任務在聯邦憲法第145(2)條款下,是國家元首、政府和內閣的法律顧問。

他擁有42年司法和法律經驗,他是從昨天起取代因健康問題而結束服務的丹斯里阿都干尼,阿班迪也曾出任推事、法官、副檢察司、法律顧問和律師。

阿班迪在出任上訴庭法官期間曾處理的受矚目案件有天主教週報《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上訴案和兩名特警就“蒙古女郎被殺炸屍案”罪成上訴案。

人物背景

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檔案

出生日期:1950年2月 11日

出生地點:哥打峇魯

配偶:潘斯里法麗達

家庭狀況:7名孩子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法律系、英國倫敦內殿律師學院律師資格、英國高級法律研究學院繼續深造。

經驗:

1973年至1975年:出任瓜登推事

1975年至1977年:吉蘭丹法律援助局主任

1977年至1980年:丹和登州副檢察司

1980年至1982年:貿工部法律顧問

1982年至2003年: 設律師事務所出任執業律 師

2003年至2004年:關丹高庭司法專員

2004年至2007年:關丹高庭法官

2007年至2010年:吉隆坡高庭法官

2010年至2013年: 上訴庭法官

2013年至2015年:聯邦法院法官

2015年起 :總檢察長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