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主席由5人监督 不丹可供大马借镜
(吉隆坡30日讯)反贪污委员会社会教育组副主任阿都沙末指出,不丹的反贪污委员会主席在获得国王委任前,首先必须得到5个人首肯,即该国首相、反对党领袖、首席大法官、国会议长和国家委员会主席,并认为可作为我国借镜。
“这看起来是不可能,但确实在不丹和一些国家发生,这个健全体制可让反贪委会主席并不会受到任何一方牵制,并由5人监督。”
他说,不丹的科技和经济都较不如我国,但他们的反贪体制却可如此完善;不丹是帝王体制,国王都不参政,该国反贪污委员会可以服务两届,每一届是4年,若表现不佳可以在届满后撤换。
他昨晚出席“减少大马贪污”讲座会时,这么指出。
另外,反贪会社会教育组主任拿督山苏峇哈里说,反贪委会必须成为独立委员会,应修宪让反贪委会主席一职根据宪法任命,不可以让当权者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撤换主席职位。
“根据现有体系,反贪会主席可随意被开除,我们需要政党的支持,以便可修宪通过。”
此外,马青总团长张盛闻受询时说,不丹的反贪会体制相当完善,而我国也不妨可参考美国等其他国家的反贪委会体制,以加强我国反贪委会的运作。
他也在问答环节提出疑问,即警方在设路障时是不允许携带过多钱在身上,只可以拥有20令吉至50令吉不等,而反贪委会是否会突击检查执勤的警员。
山苏峇哈里说,反贪委会并没有足够人手去突击检查,不过反贪委会与警方保持紧密合作,避免警员贪污问题趋严重。
应立法对付浪费公帑
张盛闻指出,《总审计司报告》每年揭露公务员浪费公帑,出现许多“买贵了”的情况,因此他建议政府应立法来对付浪费公帑的公务员,避免腐败事件重演。
他说,被揭发浪费公帑的公务员常以借口“我不知道这家公司如此糟糕”或“我不懂这个产品比其他产品贵”来推卸责任,尽管不是刑事犯罪,但不代表并没有错。
“2014年一项调查显示,民众认为最贪污的机构是政党(45%)、警方(42%)、公务员(31%)、司法单位(24%)、国会(23%)和私人机构(23%),政府知道民众反应就应关注,以积极改善负面管理来让民众对政府改观。”
他说,政党是管理国家的人,政治献金是民众关注贪污事项,唯至今我国没有一项条例来管制,马青也曾向政府提出管制政治献金的建议,唯至今没有下文。
他希望,政府可认真考虑让反贪委会成为独立机构,并给予足够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