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戶7萬3450 律師二度被控失信
(怡保30日訊)二度知法犯法!
1名印裔律師因挪用客戶7萬3450令吉現金,今天被控2項失信罪,他不認罪。
被告約翰威里博(49歲)早期也因商業失信而被判坐牢,目前在服刑,他向法官魯山律菲否認有罪后,法官案訂9月1日重新過堂。
首控狀指被告在201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在其位于市區的律師事務所,挪用客戶為數5萬9800令吉的現金作私人用途,另一項控狀指被告在2011年1月1日至31日,在相同地點挪用客戶1萬3650令吉,觸犯刑事法典第409條文,罪成可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甚至罰款。
9月過堂
主控官莫哈末法茲爾向法官說,由于被告失信涉及金額很大,是嚴重罪行,被告不能申請保釋。
被告代表律師蘇迪星說,其當事人已不能保釋,因為他(被告)在服刑中。
被告今天穿綠色囚衣上庭,在聞判后由獄卒帶離法庭,低頭閃避媒體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