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硬币侮辱女顾客 黑店老板加控1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捡硬币侮辱女顾客 黑店老板加控1罪

(新加坡30日讯)备受关注的森林黑店案件,控方指黑店老板要女顾客捡起掉落地上的547元(约1530令吉)的硬币,行为具侮辱性,今天加控他一项控状。



《联合早报》报导,33岁的周邱仑也被加控另一项指他与员工甘国强(31岁)共谋欺骗女顾客的控状。与此同时,甘国强也被加控一项共谋欺骗罪。

周邱仑和甘国强原本面对26项和8项控状,随着他们被加控,使他们面对的控状增至28项和9项控状。

案件今天在法官内堂进行审前会议,控方将新控状呈堂。法官案展8月27日再进行审前会议。



涉案的另3名被告许源成(38岁)、林福清(33岁)和林志伟(32岁),他们的案件也在今天进行审前会议,案件同样展至8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共谋欺骗女顾客

周邱仑案发时是森林商业中心手机店Mobile Air的老板,根据控状显示,周邱仑涉嫌在在2013年12月到去年9月24日之间,与甘国强共谋欺骗女顾客周晴彤,让她以为手机店会以1600元(约4480令吉)将iPhone 6 plus手机卖给她。

另一项则指他去年10月28日,要周晴彤捡起掉落地上的547元的硬币,行为具侮辱性。

控状指这笔钱是小额索偿庭判手机店归还周晴彤部分的钱。

根据法律,共谋欺骗罪的刑罚是坐牢长达10年,并可另加罚款。至于侮辱女顾客,牴触杂项罪行(公共秩序和骚扰)法令的刑罚则是罚款不超过5000元(约1万4000令吉)。(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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