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優秀生腦死捐器官‧她的愛讓8人重生 父母冀帶起捐器官風氣
(新加坡30日訊)檳城少女遺愛獅城,為8名病患帶來重生的機會!
18歲的麥嘉敏突然中風,腦部血管破裂,醫生前天證實她已腦死。父母遵從女兒遺願,將她的器官捐出,為至少5名病患帶來重生的機會,也希望藉此鼓勵更多人接納器官捐贈計劃,以更科學性和醫學性的態度看待這項抉擇。
《聯合早報》報導,3個月前獲獎學金到南洋理工學院修讀護理專業文憑課程的麥嘉敏,本月3日在學校吃午飯時突感劇烈頭痛,右邊身體麻痺,送往陳篤生醫院時陷入昏迷狀態。
經過醫生搶救和腦部手術後,她保住了性命,但在情況開始好轉時突然發生癲癇病狀,二度進入加護病房。
麥嘉敏的母親陳美欣(41歲,保險銷售員)昨天受訪時指出,女兒經過手術後,醫生雖曾表示她的狀況不樂觀,但是她們仍不放棄。
住院的第5天,她的手就有些許反應;在第9天時,也可以自己呼吸,甚至能轉到普通病房。當時,醫生也有意願開始一些復健計劃;但是,進入第20天時,麥嘉敏的狀況突然惡化。
陳美欣說:“我當天早上約8時抵達醫院探望女兒,發現她的呼吸聲很大,趕緊通知護士。後來,她全身發紅,心跳不斷飆升,嘴角也一直流出很多液體。”
血管處腦內難根治
“醫生再次將她轉入加護病房。當我從儀器上看到她的心跳逐漸恢復穩定,心裡慢慢感到安心,卻從醫生口中得知那只是‘假心跳’,女兒是依靠生命輔助器材和藥物維持生命。那時,我的心情跌入谷底。”
陳美欣和丈夫麥俊華(44歲,承包商)指出,醫生提及女兒生存率非常低,也步向腦死亡現象,而受影響的血管處在腦內,難以根治。
麥俊華表示,女兒捐出了心臟、肝臟、腎臟、胰腺和髂血管,當中腎臟和髂血管可幫助超過1人,因此共有8人受益。
“感覺女兒還在人世……”
將女兒器官捐出去後,似乎覺得女兒還在人世間某個角落活著。
死者父親麥俊華說:“希望未來有更多人可以和我們一樣,接受捐贈器官的概念。女兒雖然再也不能回到我們身邊,但她或許讓其他家屬重新擁有他們的女兒、兒子、丈夫、太太、母親或父親。她就像個天使一樣。”
幫助更多人活下去
讓更多人活下去!
死者父親麥俊華說:“當醫生向我們提出捐贈器官的事時,我和太太突然想起女兒在16歲時曾表明希望在離世後捐出器官,幫助更多人活下去。之後,我們也就決定按照她的意願,在證實她腦死亡後簽字捐出她的器官。”
經過檢驗,醫生認為麥嘉敏的心臟、肝臟、腎臟、胰腺和髂血管適合捐贈。麥嘉敏昨日進行捐贈手術,與此同時,受益者也進行相關的移植手術。
長輩不同意捐器官
死者父親麥俊華坦言,他和太太捐出女兒器官的決定,並不受家中長輩同意。
他說:“我母親信奉道教,相信人去世後還是應保留全身,包括器官。但我們認為應以更科學性和醫學性的角度看待器官捐贈計劃,因此堅持遵從女兒心願。長輩後來得知孫女器官可幫到其他人後,也慢慢釋懷。”
心善樂助人喜歡當義工
嘉敏心地善良,也樂於助人!
麥嘉敏自小就隨同父母到孤兒院做義工。她的夢想是在40歲時退休,成為全職義工,幫助有需要的人。
麥嘉敏學業成績優異,考獲亞洲護理獎學金,在今年4月到南洋理工學院修讀護理專業文憑課程,未料她來新加坡僅3個月,就發生了不幸。
麥俊華說:“我們原打算讓她到英國深造,但女兒卻偷偷申請獎學金,拿到後才通知我們。雖然我曾向她講解作為護士的挑戰,但她還是堅持己見,甚至說在我年紀大時可利用相關知識照顧我。”
麥嘉敏回到家了!
(檳城30日訊)捐器官救8人的麥嘉敏回家了!
死者父親麥國華認為女兒因病驟逝,確實是一件令人極度心痛又難過的事,但女兒遺愛人間,捐出的器官共救到8人,他感到欣慰,也以女兒為榮。
18歲的死者麥嘉敏昨晚完成移植器官手術後,今午其親友和同學在新加坡為她辦告別追悼會,遺體於今晚約10時運抵檳城哈菁園住家治喪。
靈車送抵住家前,已有不少親友和死者同學,在該處等候。
親友紛紛落淚
當靈柩被抬入住家時,死者繼母陳美欣及其他親友和同學,都悲從中來紛紛落淚,場面感傷。
麥國華受訪時說,之前有報導指女兒的器官捐給5人,但那是初步的消息,最後女兒的器官共捐給8名病患。
“之前也有媒體指嘉敏在大馬教育文憑考獲8個A,相信訪問時太倉促有誤,其實嘉敏只拿到7個A。”
他說,新加坡醫生並沒告知獲贈器官病患的身分,但他知道受惠者的性別和年齡,其中一人是患腎病多年的人。
“目前我僅知道其中4名受惠者,分別是1男3女。”
他也說,他與前妻吳美屏(44歲)已離婚多年,妻子陳美欣是女兒的後母,但前妻與妻子都與嘉敏關係良好,雙方感情深厚。
他指出,前妻在嘉敏昏迷期間,也待在新加坡照顧女兒,今晚也到喪府協助料理靈堂的佈置工作。
陳美欣的友人透露,以往嘉敏每當看到賣相不錯的麵包,就會致電給其繼母,要求繼母做麵包給她吃。
她說,嘉敏出事當天早上,曾拍了一張麵包的照片傳給繼母,不料下午突暈倒後昏迷不醒。
受父母啟發捐贈器官
死者受父母啟發,響應器官捐贈!
詢及麥嘉敏為何年紀尚輕就有捐出器官的意願時,麥俊華說,當年他和太太從朋友處獲知捐贈器官的相關消息,並在一番考慮後決定加入計劃。
他說:“當我們過世後,器官不是和我們埋葬就是火葬。如果我能將它們捐出去幫人,做出有意義的事,為何不做呢?女兒看到我們簽署計劃書後也有所啟發,希望加入,但因她還未成年,無法參加。後來,我們再也沒提起這件事,直到醫生做出建議後,才憶起女兒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