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人心(三) 蘇財福:勿依賴救援單位 遇震先自救
報導:涂素燕
攝影:楊志聰、連國強
專家預測,馬來西亞包括人口密集的吉隆坡,未來可能發生地震。
如果我國發生地震,公共救援隊伍有能力救災嗎?
如果得不到公共救援,我們應該如何自保?我們有能力救援身邊的人嗎?
沙巴蘭瑙地震,對我國救災機制是一種測試。
我國拯救部隊這次的救災行動,反應緩慢、表現混亂,飽受批評。
隨著沙巴地牛翻身,專家紛紛預測,西馬一些地方,包括武吉丁宜、吉隆坡、芙蓉等,日后都可能發生地震。
這意味著我們可能面對嚴峻的災難考驗。
問題來了:如果這一天到來,我們能夠寄望國家救援部隊嗎?
消防與拯救局前任總監拿督蘇財福博士接受本報採訪時,劈頭就勸導民眾:“發生重大災難的時候,不能只想依靠政府救援單位拯救我們,應該想想如何自救?”
接受短期救護培訓
他坦承,一直以來我國發生重大災難時,救援機制都無法發揮效能。
“吉蘭丹每年發生水災,我們連水災救援還是做不好,體育館都淹水。”
在一些國家像日本,體育館、學校等,一般是災難時的避難所,所以會建在安全,不容易淹水的地方。
他贊揚一些民間救援組織,反而做得更好。
救災固然是公共救援機構的責任,但他強調,發生重大災難時,“第一反應員”(first responder)的自救及互救能力,往往是災難關頭的生死關鍵。
“第一反應員”指身處救護現場,接受過短期救護培訓,能夠提供救護援助的人員,他們通常是一般市民。
“為什么日本就算發生大災難,情況依然可以受到控制?”
他指主要是“第一反應員”的及時反應,能夠協助緊急救護。
巴拉隊長到各國施援
大馬志願消拯隊(MVFRA)負責人K巴拉蘇巴馬廉(K Bala Supramaniam),大家一般稱他巴拉隊長。
每當海外發生重大災害事件,巴拉和他的志願團隊,都主動到災區救援和協助。
他們備有簡單的搜索、拯救器材,包括搜救雷達應答器,可以協助坍塌搜救。
“我曾到中國、伊朗、印尼、菲律賓、尼泊爾等,參與地震、颱風及海嘯的拯救行動。”
儘管我國少有重大天災,不過他認為,這不意味著我們將永遠這么幸運。
一直以來,他和他的志願團隊到海外救災,除了協助有需要的災民,也是為了吸取救災經驗,以防哪一天我國發生重大災難,可以派上用場。
他認為,上天已經給我們預兆,我們需要做好防災工作。
他重複發過七八次同一個惡夢,他經過布城,看到兩旁的建築物都倒塌。
朋友認為他從事救援工作,總是在想災難的事,所以才會發這樣的夢。
但他覺得,不管怎樣,還是要做好防災工作,降低災害時的損失。
他認為,政府援救單位應該提升各種搜索、拯救器材,及拯救人員處理緊急事故的能力。
另外,他的看法跟拿督蘇財福一樣,認為災難時刻,大家需要自救,非政府組織或民間援救團體,需要主動參與援救。
“所有的家庭,至少要有一位成員接受過救援培訓,以便在緊急的時候協助家人。”
培訓「第一反應員」
拿督蘇財福曾經參與淡江公寓倒塌及國內外多起特大災難的拯救行動。
退休以后,他以專家身分,受邀出任日本緊急管理防火顧問,也在台灣、曼谷、新加坡、韓國多地從事推廣與培訓民間救援組織的工作。
他認為,我們需要培訓更多民間救援隊及“第一反應員”。
發生嚴重地震的時候,不只房屋可能倒塌,道路也可能坍塌、天橋斷裂,交通癱瘓,公共救援隊伍未必能進入災區。
不只是地震,他說,就算平時發生的一些意外,像火災,消防隊伍也未必能及時出動救助。
他說,消防隊伍需要等民眾通知,才知道哪里發生事故,他們抵達災場時,已經是“第二反應者”。
“而且他們出發時可能遇到塞車,設備不足夠,或者他們本身也可能害怕。”
這時如果現場有救護常識或救援經驗的“第一反應員”,馬上對災民施予援手,就可以改變結局。
這個“第一反應員”可以是我們自己,也可以是我們的鄰居。
災難現場,每一分微薄力量都足以影響全局,只有齊心互助,才能度過難關。
他呼籲社團、社區,居民協會等,應該從現在開始,自行成立民間救援隊,以及培訓“第一反應者”。
“政府必須提供這些民間救援團體基本救災工具,及培訓課程。”
拯救團隊各有所長
巴拉的志願團隊,有來自各行各業的團員,各有專長、各種身型、擅長各種語言,包括日語、韓語,手語等。
他受早年一部香港電視劇《十兄弟》啟發,認為拯救團隊也需要集合環肥燕瘦及各種特質,才能發揮更好團隊精神。
“這部電視劇的十兄弟,各有特異功能,比如千里眼、順風耳,所以我選擇的團員,男女都有各種特徵和專長,然后通過訓練激發他們的潛能。”
目前他的團隊有59位成員,他把這些成員分成紅區志工、黃區志工和綠區志工。
“紅區志工”隨時都可以進入危險區域執行救援任務,他們都是加入5年以上的志工。
他說這些志工有的是商人、自己執業的專業人士,他們都是一通電話,就可以放下工作,隨時參與任務的志工。
“紅區志工”共有24位成員,他表示,如果出國援助,他都會只帶12人前去,另12人會留守在國內,以防我國發生任何災難。
“黃區志工”是有能力進入危險區域的志,“不過他們可能家里有孩子,不能隨時放下工作參與救援工作,但是他們可以協助籌備的工作,支援紅區志工。
他們全都是沒有領薪金的志工,而且都是自己付錢參與救援工作,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服務社會。
他呼籲有志之士,踴躍加入救援團隊。
民眾比拯救隊熟悉環境
別說我國不是地震國家,缺乏地震拯救經驗,就算在地震頻發的日本,發生嚴重地震或特大災害時,民眾也無法完全依賴公共救援力量。
1995年,日本神戶發生里氏7.3級大地震,推斷當時有約3萬5000人困在廢墟下,等待救援。
混亂之中,全靠當地居民救出近80%災民。
作為專業的公共救援隊伍,包括消防隊、自衛隊、警察部隊,僅能拯救到20%災民。
經歷2011年311地震后,日本政府重新估計該國城市發生地震時,可能面對的風險。
公共拯救單位向民眾承認,本身的能力極限,表明他們無法在特大災難時,拯救每一戶人家,要求民眾自主進行救援。
地震容易引發火災,神戶大地震時,市內就發生54起火災。
同時,許多災民困在室內及埋在廢墟地下,等待救援。
神戶消防局人力有限,應該先救火還是救人?如何分配有限的人手?
當時他們並沒有明確方針,所以有的部隊趕去救火,有的部隊奔去救人。
結果火勢蔓延,吞沒許多倒塌的房屋,大火到第二天才撲滅,他們從廢墟中找出500多具遺體。
消防局事后檢討,如果當時先撲火,有一些人可能會得救,就不會有這么多人喪命。
他們從中吸取教訓,提出發生地震時,消防員優先滅火,防止火勢蔓延的明確方針。
同時,他們開始教育市民,地震的時候如何自救和運送傷患。
設施毀壞拖延救災
發生嚴重地震的時候,交通系統、醫療設施可能受到破壞,救援人員往往需要花費更長時間,才能抵達災區。
為了讓居民在這時候,有能力自救及協助其他人,日本一些地區,都會成立自主救援機構。
這些活動是由政府發起和推動,並呼籲民眾參與及支持。
日本消防法也規定,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商業大樓,有義務自行成立消防隊,消防隊員必須是在商業大樓工作的職員。
這些自主救援機構和消防隊,都備有基本救災工具像千斤頂、撬棍等。
超市、霸市的購物推車,貨倉運貨的運貨架等,都是居民可以用來取代擔架,用來運送傷者的工具。
志願者必須掌握基本急救常識,學習從廢墟中救出災民,在地震的時候,疏散災民,把受傷的災民送到安全地帶,以及在災后提供簡單醫療援助。
這些自主救災機構和消防隊,會定期舉行大型模擬演習及進行防災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