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大馬律師公會主席史帝文迪魯反駁新任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指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被終止職務符合聯邦憲法的說詞,並堅持后者被革職屬違憲。
他認為,阿都干尼可以入稟法庭挑戰終止其職責的單位,且這項興訟舉動並不會影響總檢察長的職務,或總檢察署內部職員的操作。
他說,若政府以健康理由終止阿都干尼的職務,當局必須先進行及遵守醫療委員會的程序,先聆聽阿都干尼的說詞后,才能做出是否要終止其職務的決定,否則這可被視為違憲。
“當局是以健康理由來終止阿都干尼的職務,醫療委員會須先聆聽阿都干尼的解說,因為阿都干尼並非在不當行為指責的理由被撤職,而是健康理由。”
史帝文迪魯今日是在律師公會總部召開記者會后,就阿班迪指政府終止阿都干尼的職務之舉符合聯邦憲法的說詞,這樣回應。
受條文保障
他續說,阿都干尼與內閣部長或成員受委的程序不同,他們是在國家元首宣誓就任,內閣成員不需經過任何聽證會即可被撤換。
他指出,阿都干尼身為總檢察長,屬司法和法律界公務員,在聯邦憲法第135(2)及第145(5)條文下受到保障,目前他還是司法及法律人員。
詢及阿都干尼是否能夠向法庭挑戰其就被終止職務一事,史帝文認為,基于公眾利益,阿都干尼可以入稟法庭挑戰終止其職務的單位,直到法庭作出裁決為止,而新任總檢察長先繼續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