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局女官员卧尸公寓‧ 保安员杀人 失足代价死刑
(怡保31日讯)被控谋杀霹州兽医局副局长的保安员今日罪名成立,被高庭司法专员判处死刑!
被告之前曾以患有精神病为由辩护,但遭司法专员驳回,并指各种证据証明被告是有计划谋杀死者。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鲁兹马说,被告沙米(保安人员,现年24岁)虽然曾患精神病,但供词或证据显示被告已康复,包括在干案前曾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在精神状况绝对正常下,杀害女死者罗哈妮及奸尸。
没感到悔过
他认为,虽没人目睹事发经过,但主控官传召的证人及查案官供词,成功提呈有效证据,证明被告杀人。
“高庭在考虑各种因素后,认为被告是有计划干案,而且还计划如何逃走,这并非精神病患者所为。”
他说,精神病患或神智不清者,不会有计划地干案,也不会计划在事后如何逃走,被告杀人后还检查对方是否尚有气息,也没有对过错感到悔过。
沙米被控于2011年8月3日下午6时至晚上7时30分,在怡保打扪柏迈花园的湖景公寓一单位致死38岁的罗哈妮,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罪成者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除了自辩,其代表律师拉费尔在抗辩时,也传召被告父亲及精神病专家供证,被告父亲指儿子从小到大都患有精神病。
被告沙在闻判后,被押离高庭时一度激动落泪。
此案主控是哈利斯翁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