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局女官員臥屍公寓‧ 保安員殺人 失足代價死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獸醫局女官員臥屍公寓‧ 保安員殺人 失足代價死刑

(怡保31日訊)被控謀殺霹州獸醫局副局長的保安員今日罪名成立,被高庭司法專員判處死刑!



被告之前曾以患有精神病為由辯護,但遭司法專員駁回,並指各種證據証明被告是有計劃謀殺死者。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魯茲馬說,被告沙米(保安人員,現年24歲)雖然曾患精神病,但供詞或證據顯示被告已康復,包括在幹案前曾與女友發生性關係,在精神狀況絕對正常下,殺害女死者羅哈妮及姦屍。

沒感到悔過



他認為,雖沒人目睹事發經過,但主控官傳召的證人及查案官供詞,成功提呈有效證據,證明被告殺人。

“高庭在考慮各種因素後,認為被告是有計劃幹案,而且還計劃如何逃走,這並非精神病患者所為。”

他說,精神病患或神智不清者,不會有計劃地幹案,也不會計劃在事後如何逃走,被告殺人後還檢查對方是否尚有氣息,也沒有對過錯感到悔過。

沙米被控於2011年8月3日下午6時至晚上7時30分,在怡保打捫柏邁花園的湖景公寓一單位致死38歲的羅哈妮,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罪成者唯一刑罰是死刑。

被告除了自辯,其代表律師拉費爾在抗辯時,也傳召被告父親及精神病專家供證,被告父親指兒子從小到大都患有精神病。

被告沙在聞判後,被押離高庭時一度激動落淚。

此案主控是哈利斯翁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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