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於3個月前獲得獎學金到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升學的18歲檳華女中優秀生麥嘉敏,本月初暈倒後證實腦溢血陷入昏迷,前日證實腦死,家人遵從其遺願捐獻器官。
麥嘉敏的腎臟分別捐給一名39歲的男子和一名43歲的婦女,這名婦女苦等了11年。心臟捐給35歲婦女,肝臟則捐給一名育有3名孩子的寡婦。
麥嘉敏的母親說,女兒的5個器官共救到8名病患,她就像是一個天使,從小喜歡助人,離世後也能救人。
“希望今天和明天都不哭,要笑著送女兒離開。”
麥嘉敏生前不太喜歡清明節拜祭祖先的繁文縟節,指常看到每逢清明就塞車燒冥紙,父親決定在火化後將女兒骨灰灑落大海,不會設靈位安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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