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头不曾存政治献金” 敦马:欢迎检查证明
(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指出,在位22年期间,供选举用途的政治献金,一仙都不曾进过其银行私人户头。
他也声明已准备就绪,让没有利益关系人士检查他在这段期间的银行户头,以证明所言。
他是就近日来,有人设法将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把26亿令吉存入银行私人户头之举合法化,并指马哈迪过去也曾这么做过一事,今日透过其个人部落格,做出回应。
“这项指责毫无根据,纯属诽谤。”
他说,在他出任巫统主席期间,他也是巫统总部3名信托人之一,3名信托人当中任何2人赋权管理总部户头,并可以签支票。所有政治献金和大选献金,都是存入有关户头。
辞巫统主席时交出所有
马哈迪说,1964年和1969年大选时,总部把2万令吉交给他,以分配40%给国席和30%给州席候选人,但他并不愿意拿着现金,因此把钱存入户头,再依据总部所批准的配额发支票。
“这不是政治献金,而是巫统要分配给候选人的款项,属于巫统的。”
他指出,他所收下的现金和被指存入首相户头的支票有些不同。
他说,在他担任首相的5次大选开销不多,而且国阵一直都以取下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席胜出。
他指出,如果现在的巫统需要26亿令吉应付大选,它其实已违返有关选举开销限制的选举法令和条规,除非有关为了避免贪污的条规已废除。
他指出,在他辞去巫统主席时,他受指示把银行存款、股票和地契都交给接棒的前首相敦阿都拉,负责移交的官员是其特别经济顾问丹斯里诺莫哈末和特别官员拿督莫哈末诺丁峇仄 。
“当时交出的现金总额超过2亿令吉。股票和地产总值则超过12亿令吉。”
质问税收局是否查纳吉户头
马哈迪以本身银行户头因存入巫统2万令吉被内陆税收局指未据实申报收入遭罚款的经历,问该局是否有对纳吉私人户头内的26亿令吉展开行动。
他说,他在七十年代被巫统开除党籍时,该局曾到其住家和诊所搜查,并以其支票存根指他没有据实申报收入。
“他们要罚款我30万令吉,并警告如果我反对及带上法庭,将会面对3倍的罚款。
“我没上法庭,我提出上诉,指有关存入我户头的钱是来自巫统,但巫统总部却不承认那是巫统的钱。”
他说,最终他在出任内政部长时被罚款13万令吉,他分期摊还罚款直到出任副首相时才还完。
“我不要问这7亿美元来自何处,我会等待总审计司和国会公账会做出最后报告,尽管我不再全盘接纳所有即将发布的言论。”
他说,虽然作为纳税人,他有权质疑国家财务,他也不想再碰一马发展公司课题,但被迫缴税和缴付因银行户头存款的罚款。
“我要问的是,到底内陆税收局是否有根据赋予的权力,根据纳吉私人户头内的26亿令吉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