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拿纳吉」集会延扣02人‧20人陆续获释 放爆竹者续延扣
(吉隆坡3日讯)因参与“缉拿纳吉”集会被警方延扣的20人,今天陆续获释,1名在现场燃放爆竹者则继续被警方延扣。
金马警区主任再诺助理总监透露,警方已于今早或下午陆续释放20名被捕的集会者,1人因身体不适于昨日提早获释,燃放爆竹者则继续被扣留。
“缉拿纳吉”集会于上周六下午2时许,在吉隆坡国企十合(SOGO)购物广场一带进行,警方为免场面失控,在集会开始约半小时后开始驱散人群,并逮捕示威者。
警方在集会前后共逮捕34人,其中10人的延扣不获推事批准,当场获释;另23人和1名燃放鞭炮者则被延扣,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124条文(破坏议会民主)和143条文(成为非法集会者)调查他们。
续追查少女遭殴打案
再诺今早在该警区举办的开斋午宴中,针对此事如是回应。
宴会出席者除了该警区副主任哈比比警监及刑事调查主任古纳兰警监,还有吉隆坡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主任阿都拉萨高级助理总监。
另一方面,再诺也就“16岁少女在时代广场遭少年殴打案”作出回应,广场闭路电视有录下案发经过,但画面模糊,故警方仍会继续努力追查此案。
此案于7月15日晚上10时,在时代广场3楼通往2楼的手扶梯处发生。受害者黄嘉欣在该处工作第一天就遭4名巫裔少年殴打,造成右下颚受伤,牙龈流血,受害者过后前往金马警局报案。
代表律师:警滥用法令
挑战法庭批扣留令申请
两名遭警方扣留6天的“缉拿纳吉”集会策划人之一的阿当阿里和苏克里拉扎,以及净选盟2.0组织秘书曼迪星的代表律师蜜雪耶苏达,今天向高庭提出,挑战加影推事庭允许扣留3人庭令的申请。
她今早完成提交程序后指出,自己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25条文,提出有关申请,并指警方声称3人是在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遭到扣留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阿当阿里和苏克里拉扎,是在7月31日举行“缉拿纳吉”集会记者会,并且被警方传召问话后在金马警局被扣。
抽取DNA指纹样本
至于曼迪星,则是因为出现在该警局后才遭到警方扣留,而非与两人同时在有关记者会上遭捕。
“3人在被扣留后进行盘问时不获准与律师会面,而且当局也承认在扣留他们时,‘缉拿纳吉’集会仍未进行。同时,当局滥用罪名将被扣留1周的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显示当局压制人民集会的自由;只是一个和平集会而已,为何需要动用有关法令?”
出席者包括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成员希瓦玛拉、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协调员达米希安努亚、“为了马来西亚”联盟成员萧聪慧、阿当阿里叔叔哈伦马历和苏克里拉扎妻子诺哈尤。
蜜雪耶苏达也指出,警方在3人扣留期间,并没有向他们录取口供或进行调查,而且,阿当阿里和苏克里拉扎在被扣留3小时后,才获准见律师10分钟而已,3人也在扣留过程中,给予合作。
“而且,警方在扣留他们时,还抽取了他们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指纹样本;他们只是集会策划者而已,不是罪犯,因此我呼吁当局不要再滥用有关法令。”
希瓦玛拉吁警专业处理
希瓦玛拉指出,警方必须停止滥用第124(b)条文,并希望当局以专业的态度处理此事。
她举例,一名调查此案的八打灵再也警区查案官,除了不与被扣者和律师会面,向他们解释自己的当事人是在什么法令下遭到扣留和实际发生的情况外,也不让律师们与被扣留者会面。
“结果这些律师花了一整天想要尝试联络他时,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这也让大家感到非常的失望,因为该位查案官完全没有理会他们。”
她除了要求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对付该名查案官外,也希望他能够依程序办事。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
抨政府镇压和平集会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抨击政府镇压“缉拿纳吉”和平集会,滥用法律调查数十名社运人士,并侵犯他们的公民与政治权利。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今日发文告,促请政府尊重公民和平集会的自由,立即停止无理调查,释放仍被扣留的社运人士。
文告痛斥,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及124条文(破坏议会民主),已严重遭滥用来调查社运人士。
“刑事法典第143条文只限用于发生刑事暴力的集会,绝不能用于和平集会,政府也不能援引第124条文镇压和平集会,因集会自由与议会民主并不相悖。”
该基金会促请朝野政党于国会推动法律改革,修正相关2个刑事法典条文,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以遏止政府再次滥用法律迫害异议分子,玷污民主精神。
问话变逮捕
*苏克里拉扎妻子诺哈尤
对我丈夫的逮捕是一个不公平和遭到迫害的行动,特别是他在要前往彭亨关丹出席讲座会时,被当局传召到金马警局问话后逮捕。
当局应该以专业态度处理此事,不要让被指获取26亿令吉款项者逍遥法外。
应妥善解决
*阿当阿里叔叔哈伦马历
希望各方人士呼吁当局专业的处理此事,并且在不引起纠纷的情况下,妥善解决有关课题。
用暴力压制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协调员达米希安努亚
警方在每次的集会中使用暴力压制集会者,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事。
此情况显示当局有意偏袒首相纳吉,当局应该秉持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持双重标准
*“为了马来西亚”联盟成员萧聪慧
警方逮捕集会策划人士的做法,显示当局在这个事件中秉持双重标准,为什么没有对首相纳吉采取行动?
我也呼吁当局立刻释放所有集会参与者。
违公平原则
*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
集会者所要求的不外乎是改善政治体制,当局逮捕他们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
批准3人进行扣留的加影推事庭严重违反了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