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棄建材還敢嗆人 囂張承包商接罰單
(威南4日訊)“這是你的地嗎?幹嘛說這么多?”
承包商重建溝渠后,竟然將拆除的舊溝洋灰廢料隨意棄在英達麗水污水處理站及民宅旁﹔居民趨前阻止卻遭反嗆,更在一時不察下,踢中硬物,導致腳趾受傷。
威省市議會今日據情開罰單,罰款500令吉,當地州議員也表明會密切跟進此案,避免態度惡劣的承包商員工繼續“橫行霸道”。
此事于昨午4時30分,在甘榜仄阿美娜英達麗水污水處理站發生。縣署委任的承包商在60尺外一熟食店前,提升重建一條14尺長溝渠。
住在污水處理站旁的居民林亞峇,今早在爪夷區州議員孫意志及威省市議員方美錸陪同下,現身說法。
林亞峇(64歲)說,當時,他發現承包商員工推著雞公車,將砸碎的舊溝洋灰碎塊倒在英達麗水污水處理站旁空地,並一連倒了2車。
他趨前阻止,對方反嗆“是你的地嗎?”。他回應“不是”,對方卻提高聲量說“不是你的地,你說這么多幹嘛?”
他回應,對方不應隨便把垃圾倒在空地,應該把建築廢料載去浮羅布隆垃圾場丟棄。
“隨后我就拿出手機撥電給孫意志州議員。對方見狀,悻悻然離開。”
將被列入黑名單
孫意志說,其助理及時阻止承包商,否則難保對方不會繼續將所有建築廢料載到空地丟棄。
他今天會致函縣署,要求縣署中止該承包商,及將對方列入黑名單,因為有關承包商隨意丟棄建築廢料在政府地,不是州政府所能接受的行為,更抵觸州政府要求承包商遵守的條例。
他也譴責對方工作態度及對待居民的惡劣態度。
他說,市議會援引地方政府第47(2)(a)條文,即把建築廢料丟在公共場合,對承包商開罰單。
須租大桶棄建料
方美錸市議員說,任何維修工程進行時,承包商必須租借一個大垃圾桶,將所有建築廢料丟入垃圾桶,再由出租單位將大垃圾桶拖到浮羅布隆垃圾場丟棄。
“租借一個大垃圾桶約花費100至200令吉,視垃圾桶大小而定。”
他相信,承包商隨意丟棄建築廢料的行為,顯示對方有意省錢,很不負責,製造社會問題,譬如積水養蚊,或廢料在下雨時被沖入溝渠,造成溝渠阻塞等。
他希望承包商能負責任及公德心,也呼籲縣署能關注承包商行為。
高淵火車橋下鄉委會主席李狄麥說,該會曾聯合仄阿美娜鄉委會在當地大掃除,清理污水處理站範圍的雜草及垃圾,但不是讓別人在此處丟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