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胜诉
槟首长林冠英起诉非政府组织─市民醒念团创办人林卓生、网媒“今日自由大马”及撰写报导的记者阿迪山卡的诽谤案胜诉,三造必须赔偿30万令吉、3万令吉堂费及附加5%利息。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身为媒体必须小心处理新闻、查证及报导正确的新闻,而第二及第三答辩人在报导新闻时欠缺证据,是不合理的行动,有违公众利益。而首被告林卓生也承认自己的言论是没有证据。
针对上述的宣判,三造决定将会上诉。林卓生说,他对此宣判感到失望,但这不代表抗战已经结束。
林冠英因“今日自由大马”(FMT)于2013年12月6日刊登一篇以“非政府组织说:林冠英已失败”为标题的报导,内文引述林卓生在当日召开记者会发表的谈话,指林冠英允许拆除古蹟及历史建筑,以让路给高楼发展计划,也允许自然古蹟如湖内山及豆蔻村被摧毁。
林冠英认为报导构成诽谤后,于同年12月11日发出律师信展开诉讼,把林卓生、“今日自由大马”、撰写报导的记者阿迪山卡,分别列为第一、第二及第三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