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軍方在去年發動政變成立的政府一上台便信誓旦旦的說,它要在2015底舉行大選,以恢復泰國的民主。
但不久卻說,政府需要先進行改革,大選因此需要拖到2016年才舉行,週一,副首相維薩努又說,假如“國家改革理事會”拒絕批准新草擬的憲法草案,大選將延遲到2017年4月才舉行。
維薩努是評論“國家改革理事會”的一位成員溫才的談話,溫才曾呼籲理事會成員投票反對憲法草案,以便在完成改革后才舉行大選。
不過維薩努說政府應該照原定的時間表去完成“民主路線圖”,核准新憲法,然后舉行大選。
現在連前示威領導人蘇貼也成立一個改革基金會向政府施壓,先進行改革,再舉行大選。
“國家改革理事會”另一成員白文也說, 有一些理事會成員認為全民投票應該增加一個問題,就是國家是否應該先進行兩年改革,再舉行大選。
大選或落在2017
根據原定計劃,36人組成的憲法草擬委員會將在本月底,將新憲法草案呈交給“國家改革理事會”,接著理事會將花15天時間討論,然后在下個月投票決定。
假如“國家改革理事會”核准憲法草案,當局將在明年舉行全民投票,讓人民去決定是否接受新憲法草案。假如全民接受,當局還需要6 個月時間去草擬正式的新憲法,然后在3個月舉行大選,到時大概是明年9月。
但是,假如“國家改革理事會”下個月駁回了憲法草案,一個新的憲法草擬委員會將需要成立,以便在6個月裡起草新憲法草案,到時已是明年3月,而全民投票將在明年7月才能舉行。
一旦全民核准,憲法草擬委員會又需要6個月時間去草擬正式的新憲法,然后在3個月后舉行大選,到時己是2017年4月。
其實,改革工作對國家來說,應該是一番大事業,因為改革將使國家 進步,改革因此需要時間,並不是一兩年內就可以完成的,溫才要改革完成后才舉行大選顯然有點不切實際,再說先舉行大選,恢復國家民主,對改革應該是會有所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