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嫣莉 : 金主sv民主

自反貪會宣布匯入首相納吉戶頭的26億令吉,是政治獻金而非與一馬發展公司有關后,我國民主制度的“政治獻金”體制是否該重新探討?

選舉是“燒錢”的活動,這已是毋庸置疑的事實,雖不是花錢多便可勝選,但若沒有一定資本,政客若要入門參選也不行。

以民主制度成熟的美國為例,它于2010年允許“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成立,當中的無限制政治獻金引人爭議之處,就是財勢雄厚的企業、工會、大富翁或特殊利益集團或可趁此漏洞,選擇為特定候選人注資,若勝選便可在立法議會或其他政策擬定上,獲得有利于注資方的政策,甚至是政府計劃。

首相“26億令吉政治獻金”並非是句號,而是個問號,政治獻金捐獻者是誰? 若只有單一或寥寥數個捐獻者,捐獻該筆獻金是否有私人議程,當中又是否有私相授受的交易?

這是政治獻金需透明化的原因,而納吉身為我國最高掌權者,擁有龐大權限決定民生、經濟及發展政策,人民更必須了解其政治獻金的“金主”是誰。

金主vs民主,人民主宰vs你民我主,政治獻金是無法忽略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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