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拒發臨時暫緩令 《The Edge》2刊物准證續凍結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庭拒發臨時暫緩令 《The Edge》2刊物准證續凍結

(吉隆坡5日訊)高庭今日拒絕發出臨時暫緩令,給財經日報《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週刊《The Edge Weekly》,以暫緩內政部指示凍結出版准証為期3個月指令;這意味著,上述2個刊物出版准證將繼續凍結。



高庭卻發出准令給上述兩個刊物持有公司,即The Edge Communications私人有限公司,挑戰內政部指示凍結出版准證的決定。

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絲瑪碧,今日在內庭接見代表《The Edge》的代表律師達利爾、拉惹愛琳及佐尼傑克琳,以及代表內政部秘書長和內政部長的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后,作出上述決定,並擇定8月12日聆審此案。

陸意清較后在庭外向媒體說,法官並沒有說明拒絕發出臨時暫緩令原因,但則發出准令讓申請人挑戰內政部的決定。



獲挑戰內政部決定准令

她說,她在內庭陳詞時,也向法官提及,包括內政部是根據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第7條文,指示財經日報《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週刊《The Edge Weekly》暫時停刊。

她說,內政部在信函中已清楚說明,該2個刊物報導,是“存有偏見,或可能對公共秩序和安全存有偏見,或可能驚慌社會輿論,或可能對公共和國家利益存有偏見。”

她指出,內政部的凍結出版准證指示生效日至今已長達10天,所以該凍結令應該繼續,直到案件審結為止。

內政部長秘書長列答辯人

媒體週三向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取得The Edge Communications私人有限公司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的訴狀,申請人The Edge Communications私人有限公司將內政部秘書長及內政部長列為第1及2答辯人。

根據訴狀內容,申請人建議及要求法庭頒布一項庭令,以駁回第2答辯人于7月23日在一封信函中,指示凍結出版准證的決定。

申請人也要求法庭,發出暫緩令給2名答辯人,以暫時執行凍結出版准證的決定,直到案件審結為止。

訴狀也闡明,法庭可自行決定任何合理的賠償,以及認為應該做出的適當決定。

內政部是在7月24日發出指令,凍結財經日報《The Edge Financial Daily》和財經週刊《The Edge Weekly》出版准證3個月,凍結令從7月27日起生效。

隨著上述2個刊物被凍結后,《The Edge》在7月27日入稟法庭,要求高庭發出臨時暫緩令,暫時撤銷有關凍結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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