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靂頭條】小B型漁船漁民求再通融 讓我們無條件出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霹靂頭條】小B型漁船漁民求再通融 讓我們無條件出海

報導/攝影 : 林順利
(太平7日訊)十八丁漁民歡迎政府允許25噸以下的B型漁船,可在5海哩作業的新措施,不過,漁民冀望政府放寬或免除所附帶的7項條件,以免增加漁民的負擔。



十八丁漁民合作社主席馬良才指出,該公會已接到漁業局發出相關通知函,公會也印發複本給漁民。

他說,漁業局重新為漁民漁船執照蓋章,之前蓋章的是8海里,以免混淆。

盼免裝自動識別系統



馬良才說,十八丁的B型漁船多是25噸以下的小B型漁船,如果當局將作業區從8海里恢复至過去的5海里,約300艘小B型捕蝦漁船受惠。

不過,他期望政府能進一步放寬條件,因為一些條件對在淺海5公里作業的漁民不實用。

他舉例,裝自動識別系統或漁船監控系統的用意在于安全考量,但漁民有對講機互通消息,這已足夠,不必再花約4000令吉裝新系統。

“25噸以下的漁船,船身損壞改造時,應允許造回25噸以下船只,不應強制25噸以上。”

他說,漁網裝“天窗”的目的是為讓小海龜落入漁網時有逃生的機會,但小海龜在12海里處才有,5海里沒必要裝。

漁民王鴻得促請當局無條件允許25噸以下的小B型漁船,在5海里以內作業,方便漁民,並節省開銷。

他說,恢复至5海里作業對漁民有多方好處,比如在8海里作業,來回每趟柴油錢約260令吉,在5海里作業可省約60令吉,且5海里的海產收穫比較豐富。

新措施上月生效

拉律馬登暨司南馬漁業局副局長莫哈末阿斯曼指出,新措施已在7月1日生效,25吨以下的B型漁船,在符合7項條件下,允許從海岸線算起的5海里以上海域(B區)作業。

他說,25噸以上漁船則維持在8海里以上(B1區)作業,不論是25吨以下或以上的漁船,兩者都必須船主親自出海。

7項附帶條件允小B型漁船5海里作業

1 . 可採用副舵公
2 . 船員必須100%是本地漁夫
3 . 裝自動識別系統或漁船監控系統
4 . 網具必須裝上天窗(MAED)
5 . 船艙頂部需寫上船只注冊號碼
6 . 申請改造新船,新船必須超過25噸
7 . 不可採用外勞漁夫。

新聞背景
今年重修條例放寬限制

政府在去年重新劃分半島西海岸4個州,即檳城、吉打、雪蘭莪及霹靂的捕魚區,其中一項措施是規定B型漁船,必須在8海里作業。

該措施落實一年后,政府今年重新修改條例,放寬捕漁區限制,從今年7月1日起,25噸以下的B型漁船,附帶條件允許在5海里作業,25噸以上的B型漁船,維持在8海里作業。

十八丁有300多艘B型漁船,約300艘是25噸以下的捕蝦B型漁船,只有約20艘的25噸以上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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