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盈利稅是從何時開始計算年份?
⊙劉先生說,他大約1年半前,向發展商購買一間發展中公寓,當時價格為40萬令吉。
他指出,他在今年6月中取得鑰匙,之后有許多房屋中介聯絡他,問他是否有意出售房屋。
“我買這房屋主要目的就是投資,所以也讓數名中介,帶客戶上來看。”
他說,最近他投資股票失利,虧了不少錢,因此想盡快出售上述屋子,減低經濟壓力。
“在上次來看屋的中介中,開價最高的是50萬令吉。”
他想知道,如果他現在就出售房屋,他是需要繳付30%的產業盈利稅,還是他如果遲一陣子才出售,減少產業盈利稅?
★林若輝律師
我國法令規定,購買3年內轉手的房地產,需要繳交30%的產業盈利稅,第四年則是20%,第五年則15%,5年之后就無需繳交產業盈利稅。
上述時限則是從簽署買賣合約當天計算,而不是取得鑰匙后算起。
事主的情況,才過了1年半左右,所以需要繳付30%的產業盈利稅,如果他的盈利稅是在盈利扣除律師費、中介費后,再計算30%。
另外,每個人都有一次豁免繳付產業盈利稅的權利,如果他還未使用過這個權利,可向律師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