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是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事。對比起在公眾場合所面對陌生人的不禮貌行為,職場性騷擾可能更讓人煩惱,因為騷擾者是認識的同事或上司,而且這種騷擾行經可以持續一段很長時間。所以,要不要撕破臉對抗性騷擾,成了非常棘手的問題。
Asmah是朝聖基金局的一名未婚職員,可惜她才上班兩個月,就因為上司Mohd Ridzwan的黃腔而備受困擾。雖然她的上司並沒對她“動手動腳”,可是Mohd Ridzwan的黃腔,包括:
“如果要找老公,找宗教虔誠的,有責任感的,像我這樣……你要勤力禱告而如果你做夢,你會夢見和那個人做愛……
“如果你要知道男人的那東西有沒有用,就把那東西用繩子和椰子綁在一起。如果椰子被舉起來,就表示那東西是好的。
“你要跟我結婚嗎?我有很多錢哦。”
“你應該結婚知道嗎?你經常頭痛,應該為自己找個男人。
“你喜歡已婚男人嗎?”
在啞忍了半年多后,她決定向朝聖基金局的總執行長投訴。經過超過半年的拖拖拉拉,調查結果是證據不足,不過當局還是給該上司一封嚴厲警告信,然后他們把Asmah調到其他部門。
這樣的結果,誰都不滿意。上司覺得證據不足,你憑什么給我警告信?Asmah覺得自己從原來的專業調到另外的部門,從事瑣碎的工作,對她是二度傷害。
結果,上司不獲續聘,決定起訴Asmah譭謗。Asmah也離開了朝聖基金局,到沙巴重新開始。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因為很多人可以證明上司確實說過這些話,高庭和上訴庭都裁決譭謗不成立,反而允許Asmah反告對方性騷擾,勒令Mohd Ridzwan賠償12萬令吉。
可見,朝聖基金局當初的“證據不足”,根本是希望大事化小。如果僱主不改變這樣的心態,只會讓性騷擾受害者討回公道的路上走得更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