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前總監失信案 高庭駁回控方上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旅遊局前總監失信案 高庭駁回控方上訴

(吉隆坡7日訊)高庭今日駁回控方就大馬旅遊局前總監拿督米爾查,涉嫌失信88萬8000令吉罪名不成立的上訴申請,並維持地庭原判,讓被告當庭釋放。



今年57歲的米爾查在庭上聽到承審法官艾美麗雅宣判后,指他感到非常高興及欣慰。

米爾查和馬來西亞旅遊發展機構(Pempena)前總營運長羅斯里,因涉嫌失信88萬8000令吉款項而被控,但地庭在2012年5月17日,基于控方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舉證2名被告涉失信罪,裁決兩人表面罪名不成立,無需答辯。

米爾查和羅斯里被指在2007年2月27日,處理大馬旅遊發展機構的88萬8000令吉基金時涉嫌失信,即批准把這款項匯入迪拜LCL Interior公司的銀行戶頭內,以在迪拜興建一家大馬餐館,但有關工程不符合條件並已擱置,但該款項已無法取回。



2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409條文(574條文)下被控,並可與第34條文(共謀)同讀,若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少2年或最高20年,及另加鞭笞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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