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新田:無視主席 改革派曲解特大章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葉新田:無視主席 改革派曲解特大章程

(吉隆坡7日訊)董總主席葉新田指出,他對改革派在7月29日召開的特大會議通知書中,無視他本人的舉動感到遺憾,並強調他仍是合法主席,並以4個原因,拒絕改革派的會議通知書。



他透過文告質問改革派,是否獲授權代表各州屬董聯會,若有就要出示這些董聯會的會議記錄,同時也要出示是否通過要求改選或解散董總的會議記錄。

“你們聲稱是以董總章程第6.2.3條款召開特大,這已嚴重的曲解了‘主席在接到至少5名會員聯名提出要求,並附上相關理由和議程,必須于30天內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的6.2.2條款;你們在沒依章發函致主席同時,已錯誤引用有關條款來發出特大會議通知書。這是違反章程的。”

他也指出,改革派特大的第一條議程中引用第5.2條款,進行常年代表大會改選的做法是錯誤的,並以章程5A.9列明中央委員,常務委員及各小組之任期均為4年為由,指責改革派違反章程。



“議程(2)‘通過與接納與議程(1)相涉的提案和/或間接的提案,但是不受限于解散和/或取代和/或重選全部委員,以解決董總領導層危機。’這也是嚴重誤導會員及有意圖解散董總及成立新董總。”

葉新田也說,改革派利用章程第8條,即由不少于10名會員和至少47位代表贊成通過會議解散的決議,並呈社團注冊官批准后方為有效的條款,不是各州董聯會成員及華教人士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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