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拋峇底分層管理仲裁庭 州會雖未賦權可入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甲拋峇底分層管理仲裁庭 州會雖未賦權可入稟

(檳城7日訊)儘管檳州議會尚未賦權房政部,委任甲拋峇底分層管理仲裁庭的成員,以及賦予該庭執行判決的權力,但公眾依然可到該庭入稟案件。



行動黨丹絨國會議員黃偉益說,他致函房政部了解,該部回應指,可以在甲拋峇底仲裁庭,或到布城的分層管理仲裁庭入稟案件。

他今日召開記者會,如是說。出席者包括其助理王宇航。

他解釋,分層管理仲裁庭的成員,與房屋仲裁庭成員相同,因此可以處理公眾入稟的案件。



不設追溯期限

“由于尚未通過州議會正式賦權成立,甲拋峇底的仲裁庭無法‘盡快’安排聆審,現階段只有布城的仲裁庭,可以馬上安排到聆審日期。”

他說,房政部依然鼓勵公眾,在8月前,進行入稟程序;待收集好各入稟案件后,該部會設法作出安排,盡快聆審有關案件。

“待11月州議會賦權后,仲裁庭就可馬上執行判決,省下入稟、聆審的時間。”

他說,分層管理仲裁庭,是在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下設立,此法令在今年7月1日生效;目前,國內有7個分層管理仲裁庭,其中布城有4個,柔佛、登嘉樓及甲拋峇底各1個。

“仲裁庭審理的案件,不設追溯期限,該庭可處理的案件包括,住戶不繳管理費、不滿公共機構的大會或特別大會、不滿意無法就公共機構的提案進行投票、不滿建築委員會等。”

他指出,入稟案件所需的費用,介于50令吉至200令吉;任何疑問可致電04-5759022向甲拋峇底仲裁庭查詢。

林武燦起訴黃偉益毀謗案
上訴庭維持敗訴判決

黃偉益說,上訴庭週四(6日)宣判,維持高庭對前公正黨市議員林武燦,起訴他毀謗一案的敗訴判決,同時要林武燦支付1萬令吉堂費。

他說,林武燦起訴他毀謗一案,去年9月被高庭宣判敗訴,需支付3萬令吉堂費;不過,對方在去年11月13日,把此案上訴到上訴庭。

“上訴庭週四宣判,維持高庭的判決,即林武燦敗訴。”

林武燦是在2011年,不滿黃偉益針對他發表的“政治青蛙論”,而起訴對方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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